三部委联合发文:全国疫情结束前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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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1-26 14:29

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根据公告,自即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一、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二、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12315热线或平台举报。 

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五、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南都记者 蒋小天 发自北京 

编辑:任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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