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两史”且体温37.3℃以下员工予以返工,中山发布复工指引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中山
原创2020-02-17 21:52

南都讯 记者萧倩苑 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的通告》,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现就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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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复工复产前准备

(一)完善疫情防控机制。根据自身情况,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复工复产疫情应对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

(二)做好员工返岗排查。企业复工前,应全面排查所有员工,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分类指引员工有序安排返岗。对疫情重点区域有“两史”(疫情重点区域旅游史和疫情重点区域人员接触史)的员工,落实点对点提醒要求,引导员工暂不返岗。

1.对无“两史”,已返回中山但未满14天的员工,根据体温检测进行分类安置:体温检测显示37.3℃以上的员工,立刻转送医院检查,并向属地政府报告。无“两史”且体温检测显示37.3℃以下的员工,予以返工。

2.对有“两史”,已返回中山的员工,根据体温检测进行分类安置:体温检测显示37.3℃以上的员工,立刻转送医院检查,并向属地政府报告。体温检测显示37.3℃以下的员工,要求在企业隔离区进行14天隔离。隔离期满且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予以返工;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转送医院检查,并向属地政府报告。不具备自设隔离区的企业由属地政府协助。

(三)落实防控设施设备。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和发放工作,返岗员工必须佩戴口罩。有条件的企业根据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设置医学观察点,观察点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生活设施齐全、通风情况良好的区域,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管理。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向属地政府寻求协助。

二、企业复工复产中防控

(一)开展日常卫生消毒。企业应每日对人员接触型设备、办公用品、餐具等进行消毒,保证洗手设施正常,员工进入办公区域、车间、宿舍应先洗手,上班前对手进行消毒,做好防疫措施。

(二)开展日常体温检测。员工每日在进入办公场所、车间前要筛查体温和健康状况。在工厂、食堂、宿舍、车间等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根据员工体温检测显示情况分类、分流处理。对体温检测显示37.3℃以上的人员,立刻转送医院检查,并向属地政府报告。

(三)开展员工日常健康管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安排人员,负责每天收集掌握人员健康信息,观察是否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和员工出行报备制度,动态掌握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发现发热37.3℃以上的人员立刻转送医院检查,并向属地政府报告。

(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有宿舍的企业应按照封闭式管理要求实行防控,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没有宿舍或宿舍条件不完全满足员工居住需求的企业要与社区联动,做到员工的工作地点、居住地点、交通路线“两点一线、轨迹可循”。做好企业集中生产线、住宿区、厂房等人员密集区防疫工作,要求按时消毒。保持通风,建议每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人员较多的办公室,可适当增加开窗通风次数。鼓励以错峰上班、居家办公、网络会议等形式复产复工。禁止举办人员密集型培训、聚会。用餐应尽量采取错峰就餐,避免聚集,落座间隔应保持1米以上,有条件可以使用分餐制。 

三、发现新冠肺炎病例的应急处置

如复工企业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属地政府将立即安排应急处置团队,会同医疗人员对病例进行隔离、检查、治疗,对工厂相关区域进行消毒,结合专业疫情防控建议,给予企业正常复工、部分复工或责令整改的防控意见,请各企业予以支持配合。

企业在复工复产期间遇到实际问题可向属地政府咨询反馈。

编辑:侯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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