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鞋子、手套一件不留!佛山海关集中销毁侵权货物超2.6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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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4-21 19:46

为震慑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以下简称“南海办”)集中对2.6万余件侵权货物进行无害化销毁。据悉,此次销毁的货物包含机油、手套、鞋类等,涉及“VANS”、“TOTAL QUARTZ”、“熊猫牌”等商标。

4月14日上午,在广州市天河区的一个厂房内,在海关关员清点核对完侵权货物数量后,工人们把85箱共计2万双的的侵权手套一箱箱地投进了切割机中,瞬间这些侵权货物就被机器切割成一片片的碎片,不一会儿在切割机前就垒起一座“小山”……

据了解,此次销毁的侵权货物,是2019年9月南海办在一批申报为雨衣、口罩、手套的出口货物中查获的,经海关查验发现,该批货物实际为标有“熊猫”商标的手套,约85箱共计20400双,经与权利人确认,该批手套侵犯了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熊猫牌PANDA BRAND及图形”的商标专用权,为防止该批侵权货物再次流入市场,依法予以没收并销毁。

据悉,近期南海办已陆续以同样的方式对共计2.6万余件侵权货物进行无害化销毁,此次集中销毁的货物除了手套之外,还包含机油、鞋类等侵权货物,涉及“VANS”、“TOTAL QUARTZ”、“熊猫牌”等商标,都是南海办在去年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中查获的。

“开展此次集中销毁工作,既是表明海关强化边境知识产权保护和捍卫中外企业合法权益的决心,又是对企图开展进出口侵权的不法企业和个人进行有效震慑。”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今年2月15日起至年底,在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下,全国海关组织开展为期10个月的“龙腾行动2020”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聚焦服装、鞋靴、皮包、个人护理用品、手表、消费电子产品等侵权高风险商品,根据不同运输渠道、不同贸易形态侵权特点,加强大数据风险分析,持续加强海关正面监管,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

为了更好帮助中外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建立了知识产权关企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重点企业的日常联络和定期走访,对跨国品牌公司知名品牌、本土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实施重点保护、持续培塑,增强企业在华投资信心,提升国内企业创新及维权能力。同时该办还通过开展内部业务专项培训,指导现场关员辨别疑似侵权商品,提升关员查办侵权案件的能力。

记者从南海办获悉,今年以来,该办已累计查获5宗涉嫌侵权案件,查获涉嫌侵权货物数量3.4万余件、案值46.5万元人民币,涉案货物包括鞋类、背包、手提包、汽车机油、灭火器、羽毛球等各类物品,案件类型涵盖了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保护了包括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普拉达有限公司、江苏日明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尤尼克斯株式会社等共10个国内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案件查发数量和案值上均已超越2019年全年。


【海关小贴士】

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指海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世界博览会标志、奥林匹克标志实施的保护。而根据执法模式的不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又分为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两种模式。

依申请保护模式,是指不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为前提,权利人需提交与货物等值的担保金并提供侵权证明材料,海关依权利人申请对涉嫌侵权货物予以扣押但不进行调查认定。

依职权保护模式,是指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为前提,权利人提交的担保金金额较少(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也可以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总担保),海关直接对侵权嫌疑货物进行调查认定。


为何要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一、权利人未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海关仅可依权利人申请启动保护程序(即“依申请保护”);办理备案后,海关可直接对侵权嫌疑货物进行调查认定(即“依职权保护”);

二、相较于未备案的知识产权保护请求需提供与货物等值的担保,知识产权备案后,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可以向海关提供额度相对较低的担保。如货物价值为人民币2万元以下的,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货物价值在2至20万元的,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50%的担保且不低于2万元;如货物价值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则仅需提供人民币10万元的担保。


如何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自行办理备案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境外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由其在境内设立的办事机构或者委托境内代理人提出申请。目前,办理备案不需缴纳费用。申请人可直接登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子系统:http://www.haiguanbeian.com/按照要求进行备案申请。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货物的,海关将没收侵权货物,并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海关呼吁广大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坚决做到不走私、不运输、不携带侵权货物、物品进出境,共同营造遵纪守法、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采写:南都记者关婉灵 通讯员 庄适全、焦洋

编辑:何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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