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图好玩自制火药枪被江门警方抓获,现场搜出103发子弹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江门
原创2020-07-02 15:55

南都讯 记者曾育军 通讯员赵国富 广西男子施某因为贪玩,非法购买枪支零配件后,自己打磨、改造并组装了一把火药枪。7月2日,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通报,警方现场还搜出了103发子弹,目前嫌疑人施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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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某指认自制的火药枪,以及子弹。

为全力推进“飓风2020”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蓬江公安分局狠抓涉枪爆违法犯罪案件专项打击。近日,辖区潮连派出所接到线索称,一名涉嫌非法制造、存储枪支弹药的嫌疑人在辖区内活动。民警迅速展开侦查,成功锁定嫌疑男子施某的活动轨迹。

民警侦查获悉,施某,男,33岁,广西钦州人。近日,待时机成熟,警方迅速出击,在蓬江区潮连工业区某工厂附近抓获嫌疑人施某,并在其居住的出租屋内缴获火药枪1支和子弹103发。随后,民警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施某供述,因为贪玩而非法购买枪支零配件进行打磨、改造并组装成了枪支。目前,嫌疑人施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普及: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后果严重

警方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编辑:曾育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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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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