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南都记者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截至今年6月,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6件25人涉黑恶案件全部审结并提起公诉,实现阶段性清结。提起公诉的案件均被法院一审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全部获有罪判决。
近年来,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央的部署,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严格依法办理涉黑恶案件。
其中,2019年11月1日,金湾区人民检察院以曾某勇、陈某清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聚众斗殴罪(未遂)、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和赌博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经法院开庭审理,依法确认了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于2019年12月31日对十二名被告处以六个月十五日至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开展以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的又一宗涉黑恶案件。
金湾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运用多种方式,以案释法,及时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斗争的新进展及工作亮点,提高群众知晓度。通过“互联网+”、“两微一端”、单位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战果。
采写:南都记者李洁琼 通讯员 曾翠琼
素材、图片:金湾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洁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