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打赏怪象:主播称刷礼物可返现,直播间无主播却“打赏不断”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原创2020-08-06 15:05

直播打赏,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服务形态,创新与漏洞并存。近日,南方都市报接到报料线索,有用户称受“打赏奖励机制”诱惑,在某直播平台不断刷礼物以期“中奖套现”,已砸入过百万元。据其反映,不少参与打赏的用户,已不再是因为主播的表演服务,而单纯为了“抽奖”。

南都大数据研究院网络内容生态课题组对65家直播平台展开调查,发现超五成平台为鼓励打赏,设立刷礼物抽奖的游戏机制。有观点称,这种游戏机制易被利用产生“赌博行为”。

据悉,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已在研究推动“明确直播行业打赏行为规则”“引导用户理性打赏”。

虎牙企鹅电竞直播间组局抽奖,主播称抽中可“私下返现”

通过查看65家直播平台,南都记者发现,超五成平台设立“打赏奖励机制”,根据规则,用户送出礼物后,有一定几率获得更高倍数的礼物,并返利至用户虚拟账户,每当有用户“中奖”,消息会在所有直播间公屏显示。在十余家头部平台中,虎牙直播、企鹅电竞均有此类奖励机制。

2016年,文化部曾针对网游出台规定,明确虚拟道具不得兑换法定货币。南都记者查阅部分直播平台的充值协议,其均要求充值成功后“不予提供退换或逆向兑换服务”,这意味着,这些虚拟礼物被禁止反向提现,只能通过继续打赏主播的方式消耗掉。同时,部分直播平台在公告栏中明确“禁止主播私下返现”。

然而,在一些平台,用户在直播间刷礼物中奖后,有主播会通过微信私下返现形式“拉人气”。8月4日下午,南都记者进入虎牙直播一名为“最高上上签”的直播间发现,公屏显示“法拉利(上上签1签爆)=0.8魔法书”等详细抽奖规则。主播在屏前不断鼓动用户抽奖,称“抽一抽一人搞个法拉利玩一玩”“虎牙一号13本(魔法书),全网最高”。有弹幕询问是否能提现,该主播回答“就是给你们提成的”“一本魔法书等于一百”“能爆礼物可以微信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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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就此采访虎牙,其有关负责人回复称,平台一旦发现这种情况都会封禁。

8月6日巡查发现,在企鹅电竞也有类似直播间,在一个名为“Ai皮皮涵”的主播房间内,公屏显示“轮150炮2倍200炮”“舰520炮”“中奖加(微信号)”等字幕,主播直播时称加微信返现,并当场给部分“中奖用户”转了“奖金”。而在另一名为“兄弟连、沐小九”的主播直播间内,公屏写着“日榜过1W送1000”“中奖私信皓月哥ZFB二维码”,期间不断有用户刷礼物,弹幕评论称“建议4个一起送,几率大”“怼盒子秒结算,还有红包抽奖”。

那么,主播参与奖励兑现的行为是否合规?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金旭升律师表示,主播在虚拟货币兑换的过程中充当了类似于平台中介的角色,主播通过微信私下返现属于一种变相的“逆向兑换”,其本质上仍是使用虚拟货币兑换法定货币的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范。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孙磊长期致力于游戏、直播等相关领域研究,其认为,直播打赏参与抽奖模式并不当然违法或者违规,要区分“返现”是平台行为还是主播个人行为,如果平台直接参与,采用双向流通或单货币模式,即投入现金、抽奖获得平台的一级货币,且未有任何技术限制可以提现,则有鼓励赌博嫌疑。对于主播私下返现,较难给平台增设更多的注意义务,当然如果证据显示平台有参与、或者明知放任,是可以处罚的,甚至构成赌博的可以刑事处罚。

孙磊同时强调,平台中奖机制是否合规,还要结合看平台的宣传用语,以及奖励金额的大小。

泡泡直播间内无人直播却“礼物不断”

“变相兑奖”已繁衍出各路“招数”。据报料,有平台用户通过注册成为主播,开直播间给自己刷礼物,以期“中奖”套现。

根据线索,8月3日下午,南都记者通过华为应用市场下载“泡泡直播”,发现多个直播间,并未出现主播画面,公屏仅连续弹出同一用户多次打赏及中奖的消息,有的显示单次打赏礼物达上千余份,中奖倍率有时高达“500倍”“15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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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泡泡直播”一直播间。

根据平台规则,用户打赏后,主播可获得一定数额的“泡泡”,累积一定数量后,可通过平台微信公众号上的“领取工资”入口,提现至支付宝或银行卡账户。而用户成为主播后,省去了“私下返现”环节,给自己刷礼物的本金部分,和平台分成后也可作为主播佣金返还至自身账户。

孙磊律师表示,最高法、网信办已经明确,直播打赏的法律性质属于“网络服务合同”,而并非“赠予”行为,如果这种机制真的有,那么平台是“明知且纵容”。不过,目前这并非直播平台的普遍现象。

金旭升律师观点相似,其认为,平台通过设置打赏礼物,参与抽奖,并以“高额”虚拟货币奖励作为引诱,使用户在心理上产生以小博大的赌博心理,这本身就具有博彩性质。对于利用中奖机制空刷礼物的行为,根据《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平台有义务对其进行审核监管。

【声音】

引导理性打赏,平台应做合理消费提示 

直播平台掌握虚拟货币的购买、流转、兑换规则,鉴于网络直播打赏是当下直播平台和主播获取收入的重要途径,有必要对直播打赏进行有效规范和合理限制。

8月3日,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等8部门联合召开工作部署会,通报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进展,对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着力推动研究制定主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规范,明确直播行业打赏行为管理规则。

针对如何引导用户理性打赏,目前已有督促直播平台核实用户身份、提示用户消费能力、合理定价服务价格、限制打赏次数及金额、建立相应合同解除机制等观点建议。

金旭升律师建议,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在用户进行充值或者消费时发送要求用户确认的信息,确认信息中应当包括充值或者消费的金额以及适度娱乐理性消费等提示语。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网络内容生态治理研究中心

采写:南都记者 张雨亭 罗韵

实习生:曹若雯 

编辑:袁炯贤,凌慧珊,邹莹,张雨亭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网络内容生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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