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历史违法用地处置情况不再影响项目用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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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8-08 21:51

南都讯 记者魏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决策部署,8月6日,省自然资源厅出台《百个重大建设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今年8月至11月期间,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百个重大建设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简称“双百行动”),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在规划、用地、用海、用林审批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双百行动为下半年头号工程

据了解,纳入“双百行动”的重大项目共107个,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其中交通项目82个(铁路项目 23个,高速公路项目 31个,其他公路 21个,城市地铁项目2 个,机场项目 5个),能源项目 12个,水利项目 7个,产业项目 2个,民生项目 3个,科技项目1 个。项目涵盖了全省21个地市,数量较多的市有广州(26个)、佛山(12个)、惠州(11个)、韶关(10个)。

“‘双百行动’是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今年下半年的头号工程。”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光荣指出,要把开展“双百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保障重大项目的地、林、海、矿、砂等自然资源要素需求,助推我省重大项目如期开工。


向国家申请跨省域购买水田指标1.5万亩

方案明确,纳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大项目清单(下称“清单”)且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大(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项目,在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形下,可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手续。

在用地规模和指标保障方面,鼓励各地充分用好省提前预下达的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5000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满足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需求的前提下,清单内的项目涉及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的,可在上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时同步上报备案。清单内单独选址项目可按有关规定直接使用国家指标核销,或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由省统筹保障。

为落实项目耕地和水田“占补平衡”要求,广东将加快推进水田垦造工作,并向国家申请跨省域购买水田指标1.5万亩。清单内项目已向省购买水田指标,因地类变化需要增加购买水田指标的,可向省申请增加购买。清单内项目涉及占用林地的,由省林业局督促各市林业主管部门优先安排林地定额指标。各地林地定额不足的,可申请使用省备用定额,省林业局予以支持。省林地定额指标不足的,由省林业局向国家申请追加。


今后历史违法用地处置情况与项目用地报批松绑

为避免反复调整用地红线影响审批进度,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阶段即提前介入,引导项目科学合理选址,杜绝“看图选址”,尽量避让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

“方案有很大创新,突破了原有的用地审查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林安指出,在违法用地处置方面,项目本身违法动工造成违法用地的,需在用地报批材料中说明违法用地处理情况。但对于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历史违法用地,其处理情况不再与项目用地报批挂钩,但各地依然要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这意味着,今后历史违法用地处置情况彻底与项目用地报批松绑,这对加快项目组卷和用地报批,是一项重大利好。”

本次专项行动还创新工建立“容缺受理审查”机制,在符合必要条件和主要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允许边审查、边补材料,实行并行办理,压缩审批时间。

例如,省自然资源厅在审查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北延线(清远至省职教城段)时,在项目未取得国家级规划依据前提下,采取容缺方式受理用地预审审查,7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后,省自然资源厅立即出具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编辑: 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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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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