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实习生刘明 记者刘嫚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发布,公安部法制局二级巡视员曾斌在发布会答记者问时表示,将强化对涉正当防卫案件的审核把关和执法过程管控,对案件定性处理、适用法律争议较大的案件,公安机关将与检法及时沟通协调,主动听取检法意见建议。
谈及如何做好正当防卫案件的侦查取证,曾斌介绍,公安机关要做到及时取证,对冲突现场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的,做到第一时间调取;对冲突过程有目击证人的,第一时间询问。要做到全面取证,依法及时收集对证明案件事实有价值的各类证据,特别是涉及判断是否属于防卫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以及有关案件前因后果等的证据。
同时,曾斌还提到,要加强对涉及防卫情节警情的审核把关,依法认定防卫情节的性质。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已经立案的,及时撤销案件。对于具有防卫情节,但涉嫌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办,依法准确适用强制措施。
在案件的审核把关环节,曾斌称,将强化对涉正当防卫案件的审核把关和执法过程管控,对案件定性处理、适用法律争议较大的案件,公安机关将与检法机关及时沟通协调,主动听取检法机关意见建议。
编辑:程姝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