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教师不得采用“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日前,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珠海市公安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珠海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别从学校、家庭、校外培训机构、政府等4个方面提出了八大部分共19条具体减负举措,其中不少举措涉及当下师生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
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方案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课程方案和学生选课情况,合理排课编班,科学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和课程实施方案。
在课程方面,方案要求树立“课程法定”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科学编排课程,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并按规定公布课程安排表。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难度。坚决杜绝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少讲课后讲”行为,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安排在户外。优化义务教育综合实践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严格执行编写、评议、选用、发行、代购、使用等相关政策。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使用境外教材。
在学生作业方面,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学校作业管理制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每学期制订作业总体计划,利用校本教研活动时间,学科组集体备课研究确定作业的内容、数量、形式和预计完成时间,上报各年级组,由年级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控制作业的相关规定审核后,在“教师先做”的基础上,再由学科教师布置。学校要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建立完善学生各学科作业量情况摸查制度,并及时将摸查结果反馈任课教师。任课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机械性、惩罚性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打卡提交文化学科作业。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教学和布置作业不得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要求控制考试频次
在考试方面,方案要求控制考试频次。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除国家、省、市和县(市、区)组织的学业质量监测外,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小学其他年级及初中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普通高中要加强学科组协调,控制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次数。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中小学校和教研部门要坚持教考一致原则,各级考试命题要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要创新试题形式,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不出偏题怪题。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方案还要求严格控制在校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原则上学校统一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小学不早于8:00,初中不早于7:40,普通高中不早于7:20。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合理安排学生离校时间。教师不得采用“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学生中午休息间隔时间不少于1.5小时。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方面,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责。各区须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各区综合执法部门每年对培训机构进行不少于2次的执法检查,对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加重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采写:记者朱鹏景 实习生林倩冰 曾奕静
编辑:朱鹏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