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审向基层倾斜重在强化人才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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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10-20 22:41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今年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作出安排。与往年相比,今年在坚持突出教育教学业绩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师德师风,将其作为评价的第一标准,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

《通知》的一大亮点在于继续落实基层教师的各项倾斜政策。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倾斜政策惠及的教师群体更大。粤东西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也将被倾斜政策覆盖。而在具体的评审规则方面,也对基层教师群体做出了针对性安排。《通知》提出,对在粤东西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含表彰荣誉)等刚性要求。

职称是用来评价一个人才的专业能力,一个人获得职称首先意味着一种专业肯定。一种工作有相应的职称体系,评审涉及哪些能力要求,该通过何种方式来考核,都需要充分的研究与讨论。而对于工作者而言,为了获得职称,个人往往要经历长时间的工作积累和专业学习,所以,事关职称的规则变动,往往都备受关注,

而对于乡村教师,还有一些特殊性值得注意,一是在部分事业单位,职称显得更为敏感,像教师这类群体,他们的收入高低与职称紧密关联,这也就意味着,一个乡村教师获得何种职称,不仅仅局限于能力评估,其背后还附带了相应的待遇。在职称规则的设置过程中,显然必须照顾到这种现实。其次,在教师群体内部,城乡之间人才能力存在明显的差距,如果在职称评审过程中过于强调标准一致,很可能就意味着大量乡村教师职称上不去,对乡村教师必然起不到激励作用,甚至可能造成负面激励,不仅直接影响乡村教师群体的实际待遇,对于稳定乡村教师队伍也非常不利。

此次《通知》提及的评审规则明显向基层教师倾斜,对于乡村教师在论文、课题等方面不作刚性要求,就是考虑到乡村教师群体的现实情况。确立这些倾斜政策后,相信有大量乡村教师有望获得职称提升,并继而提高收入水平。针对乡村教师制定专门的职称规则,是实现乡村教师人才激励的重要一步,尤其是对于其中的新生力量而言,规则优化的作用无疑更为明显,年轻教师会更有耐心扎根基层,因为新的职称评审规则为他们提供了看得到的晋升希望。

基层教师职称问题由来已久,前段时间某地有教师反映,其在基层小学执教20年仍是初级职称,原因在于学校教师年龄结构老化严重,中级职称超编,这也就意味着,只能退一个顶一个,多数教师职称评不上去。这样的问题无疑值得注意,此次《通知》对中小学教师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小学达到15%,初中达到30%。这样的数据要求肯定考虑到了目前的实际情况,当然,理想的状况是,只要人才达到职称评审要求就给予评定,而不是规定数额,唯有如此,职称评审制度才会产生预期效果。

教育行业职称评审之所以如此敏感,归根结底是因为职称捆绑的东西太多。去年教育部曾表示,将研究改革和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降低职称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单列班主任岗位津贴,推动提高教师教龄津贴标准。职称是对人才能力的评价体系,而不是单纯的福利。从长远来看,应当破除或降低职称福利化的倾向。而像乡村教师群体,其待遇改善显然不能完全寄希望于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正如教育部目前所推动的,在优化职称制度之余,应该在待遇制度上有针对性地改革。

编辑:张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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