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在社区设老年大学,教育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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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10-23 18:51

针对有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在社区设立老年大学的提案》,教育部近日在答复时表示,将研制积极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和发展意见有关政策文件,推动开展老年教育制度化和规范化课题研究与实践。推动各地创新开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逐步健全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

当下,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渐突出。在今日民政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表示,根据相关预测,“十四五”期间,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我们分析5到10年后,全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将进入中高龄,我们将迎来一拨养老照护的浪潮,养老服务将接受更大的挑战和考验。”李邦华说。

应对人口老龄化,教育领域如何出招?10月22日,教育部公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在社区设立老年大学的提案”的答复。教育部称,老年人是社区的第一大人群,社区是老年人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推进社区发展老年教育,是满足老年人学习需求的重要途径。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结合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基层社区老年人的学习环境,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老年人学习场所和老年大学,努力提高老年教育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据了解,《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中,批准23所高校增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4所高校增设中医康复学专业,7所高校增设护理学专业。支持有关高校自主设置养老相关二级学科,全国共有11所高校自设了老年学、老年护理学等二级学科。2019年,全国共设置高职老年保健与管理、护理等相关专业点1200个左右,中职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点700个左右,增补中职智能养老服务专业。

同时,以“康养学游”的创新理念引领新型老年大学建设发展。指导国家开放大学规划建设老年教育示范基地,在全国探索“康养学游”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标准、新路径。探索“学院式养老型机构”新模式,推动养老机构企业一体化学习服务等。推动高校第三年龄大学联盟组织机构和职能章程的完善,进一步明确普通高校、开放大学、职业院校、社区学院等进一步开展老年教育、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的要求。依托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推动成立28所省级老年开放大学或专门机构,在127个地(市),389个县(市、区),2675个乡镇(街道),8741个村(社区)设立老年教育办学点。

教育部表示,下一步,将研制积极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和发展意见有关政策文件,推动开展老年教育制度化和规范化课题研究与实践。推动各地创新开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逐步健全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依托国家开放大学,持续推进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争取中央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督促地方落实有关要求,支持老年教育发展。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另一条针对《关于加快老年教育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提案》的答复中,教育部还提到,将会同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共同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要求,持续发展养教结合新模式,支持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各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老年养护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中推动设立固定或流动的学习场所,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推进养教一体化,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将持续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养老产业全面发展。持续优化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设置,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开设老年医学、老年心理学、老年社会学相关专业,有条件高职院校开设老年保健与管理等相关专业,有条件中职院校开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智能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

同时,还将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整合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开放大学、职业院校等多方面办学力量,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本、专科)、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提升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

南都记者吴单 发自北京

编辑:潘珊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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