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黑烟车”有奖!根据日前印发实施的《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冒黑烟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举报在东莞区域内行驶的冒黑烟的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经核实符合举报条件的,每辆可奖励100元。
《通告》所称冒黑烟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为工程机械、场(厂)内机械、港作机械、林业园林机械等机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旋挖机、混凝土输送泵等。
市民举报的冒黑烟车辆必须是在东莞行政区域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举报的冒黑烟机械必须是在东莞行政区域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此外,举报冒黑烟车辆需提供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牌颜色、车辆冒黑烟时间、车辆冒黑烟地点、能清晰反映车辆特征及冒黑烟现象的视频资料;举报冒黑烟机械需提供冒黑烟机械工地(场地)名称、工地(场地)详细地址、机械种类、机械工作冒黑烟时间、能清晰反映机械种类及冒黑烟现象的视频资料。
市生态环境局按年度对经核实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者按100元/辆(台)予以奖励,每自然年度累计奖励6万元,奖励资金用完即止,并不定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奖金发放到举报人同名银行账户。
举报方式:登录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东莞生态环境”——点击“公众服务”——黑烟车举报,进入举报页面按要求填写,上传未经篡改的视频资料。
市民如有疑问,可致电0769-23391068、23391292咨询。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编辑:田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