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号转网违规开出首张罚单!工信部:携号转网推动资费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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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11-27 12:39

违反“携号转网”规定开出第一张罚单。近日,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发布《关于中国移动西安分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对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对中国移动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对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的违法行为,最终给予西安移动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5名西安移动负责人被处理。

南都记者获悉,这也是首起因为违反《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被罚款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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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两会提出年内实施携号转网后,工信部明确了携号转网目标是“携得了、转得快、用得好”,并明确了携号转网是一项惠民的服务。2019年11月11日,工信部印发《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宣布携号转网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工信部信息,截至2020年8月底,全国共有超过1200万用户完成“携号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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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照片

携号转网在实际推进过程中,频频爆出消费者遭遇转网“难题”。近日西安曹先生反映,自己到移动公司办理携号转网被告知无法办理,曹先生才发现协议被延长到2038年且不能销号。曹先生表示,他是2018年办的卡,当时工作人员告诉他协议期是两年,所以到今年8月4日时刚好满足协议期期限。然而曹先生到移动营业厅办理时却被告知无法办理,因此曹先生选择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

11月25日,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发布通报,称2020年10月13日,接信管局通知,要求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对网传“男子携号转网遭拒 协议被延长18年:注销也不行”事件调查处理。陕西省通信管理局随即对此事件立案调查,通过调取业务系统资料、上门询问用户、听取汇报等方式,核实事件情况。现查明,西安移动根据本企业靓号管理办法,自行将用户协议期限调整为20年,以此提出向用户收取违约金并限制用户销户,造成用户携转受阻。用户网上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该通报表示,西安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违反了《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电信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依照《电信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给予西安移动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由于西安移动处理不当,造成用户在网上发布携转受阻视频,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对陕西省携号转网服务造成不良影响。陕西省通信管理局要求陕西移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经陕西移动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西安移动分管副总经理诫勉谈话。经西安移动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小寨分公司原副总经理记过处分、小寨分公司原总经理警告处分、西安分公司原市场部经理警告处分、西安分公司品质管理部经理全市通报批评。

南都记者获悉,这已经不是第一起有关部门通报运营商对用户携号转网“设限”的案例了。

在携号转网政策实施初期,曾出现很多问题。如中国政府网站2月28日发布通报称,根据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收到的问题线索,2020年1月上中旬,国务院督查室派员赴河南省、山东省就携号转网服务推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地暗访督查。督查发现, 部分地方电信企业存在人为设阻、拖延携转等问题。按照当时通报内容,中国联通河南开封分公司违规增设限制条件,中国电信河南郑州分公司限制“靓号”用户携转,或要求收取高额违约金。此外还有线上线下答复内容不一致,致使用户咨询政策耗时耗力现象。

有关部门对此日益重视。根据工信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今年第一、第二季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携号转网服务中出现问题的电信企业,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为,3件次、责令整改通知32件次、进行通报批评50件次、约谈提醒72件次;14件次、责令整改通知23件次、通报批评81件次、约谈提醒75件次。

此外,南都记者获悉,工信部发布“携号转网”服务监管工作再部署公告称,7月2日,全国“携号转网”服务监管系统已正式上线,为主动发现违规行为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根据工信部援引中国信通院的调查数据,用户选择 “携号转网”排名前三位的原因依次为选择更优网络、更便宜资费和更好服务,43.5% 的用户携转后通信资费支出有所降低,31.1% 的用户资费保持不变,25.4% 的用户因选择更加优质的网络和服务,资费有所上升。

工信部指出,“携号转网”实施后,推动电信企业进一步下降资费。经初步了解,与2019年11月“携号转网”实施前相比,中国电信流量单价/ Gb下降 4.3%,中国移动流量单价/ Gb下降16.5%,中国联通流量单价 / Gb下降4.2%。 


采写:南都记者 孔学劭

编辑:甄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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