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公司二月迎来属地监管 银保监会直接监管这3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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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1-12 20:20

自2020年8月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落实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以来,人身保险公司终于迎来“属地监管”改革。

日前,银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统筹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简政放权。本方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人身保险公司此前均由银保监会直接监管。调整后,综合考虑公司重要性、资产规模、风险状况等指标,银保监会将91家人身保险公司划分为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和银保监局属地监管两类。其中,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公司39家,银保监局属地监管公司52家。其中,银保监会将直接监管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人寿等大型保险机构以及所有相互人寿保险组织、养老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此外,北京银保监局属地监管16家人身保险公司,为各地属地监管数量之最。

调整后,由银保监会统筹整体监管政策;银保监会、银保监局分别承担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的行政许可事项、日常监管职责,由银保监局负责人身保险公司在辖内设立(筹建、开业)、撤销省级分公司审批工作和其他分支机构改建为省级分公司审批工作。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深入推进监管改革,持续加大人身保险公司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动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

采写:南都记者 许爽 实习生 伍彦宇

附:《人身保险公司监管对象划分》、《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对象划分》

人身保险公司监管对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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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对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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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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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爽165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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