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刘继峰:平台屏蔽合规与否,需先厘清权利与义务

南都N视频APP · 新业态法治研究
原创2021-01-17 15:19

1月16日下午,由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新业态法治研究系列论坛第一期在线上举行。会上,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发布了《反垄断视角下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观察报告》。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等高校及机构的学者专家发表主题演讲,并就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的合规与发展开展讨论。

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刘继峰发表主题演讲,从法律权利和义务的角度阐述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的合规现状。他指出,要讨论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的合规,需要先讨论屏蔽行为究竟是权利还是义务。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他们认为屏蔽是其可选择的运作模式,是企业的权利;而对于被屏蔽方以及引发社会舆论讨论的角度而言,更多认为“不能屏蔽”是企业的义务。

刘继峰认为,要确定屏蔽行为是权利还是义务,需要先确定平台的特性。他表示,公共设施是公共性的产品,这是大家的共识,互联网平台与公共性产品类似的特点是使用人数很多。“如果直接因为使用人数多,便把其定义为公共性的产品,并要求其履行公共性产品带来的义务,恐怕不合适,毕竟其背后的运营主体带有很强的私人性质,也有盈利的需求。”

“在当前的语境下,我们只能说一些互联网平台是类似于准公共性的产品,但它距离真正公共性产品仍有很大的距离。因此,我们没法单纯判断互联网平台的屏蔽行为是否合法,需要在实际问题中进行具体分析。” 刘继峰最后说。

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成立于2017年,近年来围绕网络黑灰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互联网广告合规、知识产权保护、在线教育合规等多个课题开展研究工作。曾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发布《2018网络黑灰产治理研究报告》,引发业界关注。在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上发布《恶意索赔行业观察报告》,2019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职业索赔恶意举报将不予受理。在由浙江大学等单位共同举办的2020互联网法律大会暨2020数字化治理高峰论坛上发布《危害创业创新、破坏营商环境的“商业水军群组”观察治理报告》,获央视新闻等多家媒体转载援引评论,湖南、山东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关注。

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吴佳灵

编辑:向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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