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冷光烟花,网络平台大量销售“钢丝棉烟花”,安全风险隐患十分突出。国家邮政局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邮政管理部门和邮政、快递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部署要求,严密防范违法寄递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行为。
“国家邮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
国家邮政局:
禁止寄递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
冷光烟花俗称“冷烟花”,属烟花爆竹产品,其喷口温度高达700至800℃,历史上曾因燃放冷光烟花引发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钢丝棉燃烧时具有烟花效果,燃烧温度高达2000℃以上,是易燃危险物品,上述两类物品均属于《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寄递范畴。
通知指出,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各寄递企业要充分认识防范违法寄递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迅即行动,及时传达部署相关要求,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切实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
通知要求,各寄递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出加强对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检查防控,强化对一线员工教育培训,严格协议客户安全管理。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打击违法寄递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行为。
加强管理防范需要多方合力、精准发力。通知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各寄递企业要积极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常态化查处打击工作机制,主动了解掌握当地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企业的数量、分布及种类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防范,切实堵住安全漏洞。要强化应急管理,及时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防范演练,严格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国务院安委会:
“钢丝棉烟花”全部下架
此前国家多次出手,查处打击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2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通知强调,对钢丝棉,要按易燃危险物品严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将钢丝棉当作烟花生产、销售、燃放等行为;目前在实体店面和网络平台销售的“钢丝棉烟花”,要全部下架并妥善处置。
2月19日,南都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搜索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页面均显示没有找到相关商品。
南都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检索关键词“钢丝棉”、“冷光烟花”,页面均显示无法搜索到相关商品。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
冷光烟花纳入烟花爆竹管理,
对网上非法销售的集中清理整治
针对 “就地过年”、生产企业增多、部分地区烟花爆竹销量上升等新情况新问题,此前2月14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节日期间还曾组织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开展精准安全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
针对部分城市烟花爆竹供需两旺,应急管理部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加强风险预警研判,强化安全管控措施,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并做好安全宣传警示。春节假期以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10万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问题8000余项。
特别是针对冷光烟花兴起的情况,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强调,冷光烟花虽然火焰温度较低、烟雾较少,但喷射口温度仍高达700-800℃,可灼伤人体、引燃物品,作为烟花爆竹,其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基本属性并未改变。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冷光烟花时,仍要严格遵守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必须取得相应安全许可,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生产、销售。
各地要将冷光烟花纳入烟花爆竹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网上非法销售冷光烟花要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燃放冷光烟花时,同样应采取对烟花爆竹产品普遍适用的安全措施,严禁在室内以及任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燃放,严防不正确的燃放方式引发火灾等事故。
采写:南都记者 杨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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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