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特大城市地震高风险,委员建议打破壁垒实行灾害联防联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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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3-0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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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群逐渐增多,人口财富进一步集聚,大灾巨灾风险不断增加。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防灾科技学院副院长刘春平建议,应加强大灾巨灾预警能力建设,发挥区域内资源、技术优势,打破行政壁垒,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八成特大城市位于地震高风险区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重点城市群区域地位特殊、社会要素及财富高度集中,一旦发生特大地震,将造成严重损失和人员伤亡。

刘春平解释,以地震灾害为例,75%的超大城市、80%的特大城市位于7度以上地震高风险区,并可能面临8度乃至9度以上的地震影响。从地震构造环境上看,北京、天津、西安、昆明等城市面临着7级及以上直下型大地震的威胁,长三角城市群面临长江口外7级地震威胁,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面临珠江口外7.5级地震威胁。提高短时间内的跨部门应急响应能力,是有效应对大灾巨灾的关键。

不过,刘春平指出,目前在区域大灾巨灾防范方面,仍然存在指挥协调不够、救援力量分散、风险底数不清、抗灾设防水平不高、预警机制不健全、缺少统一应对方案等问题。

实际上,早在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曾发布《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到要探索建立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珠江三角洲等区域和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在灾情信息、救灾物资、救援力量等方面的区域协同联动制度。

此次全国两会,刘春平进一步建议,应尽快建立重点城市群大灾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打破行政壁垒,发挥区域内资源、技术优势。“加强大灾巨灾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势在必行。”

建议采取四项措施开展联防联控

重点城市群大灾风险联防联控应该如何展开?刘春平提出四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重大灾害防范联防联控机制。在国家灾害应急预案基础上,协调各区域城市群相关政府,建立统一的城市群灾害联防联控机制,健全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指挥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救援力量协同响应和增援调度机制、大灾应急物资储备和共用共享协调机制、交通道路联合管控机制。

二是加快建设大灾预警体系。充分发挥重点城市群人才、技术、资源优势,利用国家预警发布系统,建立立体化传播网络与接收终端,尽快形成大灾预警服务能力,提升区域内高铁、核设施以及重大工程灾害防范能力。

三是摸清灾害风险底数,加强灾害防御。结合全国第一次综合灾害风险普查和灾害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查明城乡住宅和电力、水利、交通、危化品厂库等承灾体底数,建立重点城市群灾害风险源普查机制,组织开展危险源大灾风险排查,全面查清灾害风险底数。严格落实新建工程灾害设防要求监管制度,重大工程灾害安全性评价,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完善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技术支撑体系,推进现有不达标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改造。

四是构建大灾情景再现,提高防范应对能力。通过构建城市群大灾巨灾情景,评估其总体能力与存在问题,以韧性城市建设为目标,为国土空间规划、避难场所建设、应急救援准备、大灾巨灾应对预案、现场工作方案编制以及应急演练等提供依据。联合多部门参与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大城市灾害链、风险防治、大灾巨灾应对、灾后恢复等科学知识,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的技能。


南都记者马嘉璐  发自北京

编辑: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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