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略降,但“三期”案件显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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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3-04 09:46

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彭勇 印强  3月3日,在第111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女职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旨在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指导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尊重爱护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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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召开“女职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讯员供图

广州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梅,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委副主任梁瑞冰,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耀庭参加发布会。

涉及女职工案件较前两年同比下降4.1%

纠纷多集中在民营企业

据广州中院审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陈冬梅介绍,近两年来女职工权益案件总数略有下降,但“三期”女职工权益案件数增幅明显。据统计,2019-2020年,广州中院共受理二审劳动争议案件9692件,其中涉及女职工案件3072件,占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31.7%,较前两年减少71件,同比下降4.1%。

同期,随着我国“二孩”政策的放开,涉女职工因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待遇而提起诉讼为345件,占女职工案件总数的11.23%,同比增长194件。

从涉案用人单位来看,纠纷多集中在民营企业。2019-2020年,用人单位为民营企业的共2334件,占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76%,暴露出我市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在规范用工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

从案件诉请来看,女职工权益受侵害的主要表现为:有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产检为由认定旷工而拒绝支付工资或解除合同,或以女职工产假期间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有的用人单位在无充分依据的情况下,降低女职工的孕期、产假期的工资;有些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间,未经协商,调整女职工的工作地点;有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等。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产检应计入劳动时间

会上发布了8个涉女职工劳动权益的典型案例,主要为女职工因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待遇而提起的诉讼,法院均依法判决支持了女职工的诉请,充分保障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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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发布了8个涉女职工劳动权益的典型案例。通讯员供图

例如,孙某于2019年3月20日入职某司,2020年4月14日,孙某前往医院进行孕期检查,于当天下午通过微信向行政主管告知因需要再次抽血检查,要求2020年4月15日请假,并称已向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请示,请假单及相关证明于2020年4月15日提交。

行政主管表示同意。2020年4月16日上午孙某通过微信向行政主管发送请假条及病假证明书照片,并通过其他同事将请假条及病假证明书原件交给行政主管。

2020年4月16日17时左右,行政主管向孙某发送微信,内容为“由于你2020年4月14日下午及15日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根据本司规定,决定自2020年4月16日起对你做辞退处理”。经劳动仲裁,某司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孙某在2020年4月14日及4月15日两天前往医院产检,已及时通过微信向行政管理人员报告,并提交请假单及病假证明书照片,已尽告知及请假义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孙某4月14、15日产检应计入劳动时间。

某司对孙某产检情况知悉的情况下认为孙某该两天属于旷工缺乏依据,法院不予采纳。某司以此为由解除与孙某的劳动关系没有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应向孙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女职工合法生育依法享有奖励假期

据介绍,产假包括法定产假和地方奖励假两部分。奖励产假是地方政府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的优惠政策,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依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广东省内的女职工生育符合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除享有98天产假待遇外,另享有80天的奖励假,对于符合享受奖励假的女职工,在奖励假期内,无需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该期间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和聘用合同。

若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广州中院民事庭四级高级法官康玉衡法官指出,广大女性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一、向用人单位的工会或者所在地的妇女组织(如妇联等)寻求帮助;

二、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

三、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

四、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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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通讯员供图

姜耀庭副院长指出,下一步,广州法院将贯彻实施民法典与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深度融合,坚持男女平等并兼顾对妇女特殊保护的司法理念,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切实为妇女发挥“半边天”的作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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