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知名内衣经销模式涉嫌传销,宝妈做微商补贴家用“踩雷”

南方都市报APP • 奥一新闻
原创2021-04-08 20:15

近年来

“微商”多次被爆出存在

非法违规经销乱象

居住在浙江衢州的二胎宝妈林女士

就正好踩到了“雷区”


2020年8月

林女士投入6万元

代理一款名叫“Kissy”的内衣

后来却发现该内衣经销模式

涉嫌传销

Kissy如吻内衣是深圳市如吻服饰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如吻公司)旗下产品,该公司的微商内衣产品主打无痕、抑菌和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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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万代理费到6万经销费

经销模式“升级”

实则“陷阱”升级

据林女士介绍,2020年03月,她在商场买童装时,为了能更早看到店铺新款便加了店主王女士的微信。王女士经常在朋友圈发布一款名叫“kissy”的内衣代理广告。

“ 店主去年3月份就主动找我聊天,但了解到代理费是3万,我没那么多钱,就一直在犹豫没加入。”

2020年8月,该内衣品牌改变“招商模式”,规则从原来的缴纳3万代理费,变成了缴纳6万元经销费。其中5.5万元是货款,5千元是保证金。

林女士以为很优惠

便借钱开始缴费代理

但殊不知

经销模式的“升级”

只是让规则变得更加复杂化

并且更易吸引人掉入“陷阱”

奥一新闻记者梳理发现——

该6万元经销费除去5千元的保证金和4万元的纯货款,余下的1.5万元预付款要想全部拿回,需经销商再投入9万元。

也就是说,林女士想要回本,前后实际需要投入至少15万元。 

此时林女士已对该模式产生了质疑

但仍心存侥幸

并认为只要多宣传

就能赚回本钱

林女士加入时

如吻的经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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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警方通告如吻涉嫌传销

林女士近半年后才知情

2021年3月初

林女士偶然从朋友处得知

该内衣品牌早在去年11月

就被警方通报涉嫌传销立案调查了

据了解,2020年下半年,有部分经销商在投入资金后发现自己并没有拿到产品,且赢利全靠发展下线,于是向云浮市警方报案。

经云浮警方调查取证后发现——

如吻公司的3万元经销费不涉及货款,且发展下线时所谓的“经销费”按照不同比例分给了各个上级,这样的行为就属于传销。

即使经销商花了3万元获得经销商资格后公司赠送了40件内衣,但主体仍然是3万元购买经销资格这一行为与传销特征极为吻合。

2020年11月8日,云浮市警方认定深圳市如吻公司该经销行为涉嫌传销,发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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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负责该案件的民警接受奥一新闻采访时表示——

企业招商中,如果没有实物经营行为,“拉人头”的资金会就被认定为传销资金。

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林女士

立即联系客服

表示要终止合同

然而得到的答复却是——

传销事件警方调查已经结束,不影响目前的正常销售,如果林女士想要终止合同,就只能判定是林女士单方面违约,不会退还任何货款及保证金。

林女士告诉奥一新闻记者——

“目前还剩余货款6950元、预付款15000元以及保证金5000元,共计26950元冻结在该公司,无法得到退还,而且代理的上级和对接的客服都开始玩“失踪”,不再回复我的消息。”

据天眼查APP显示

“Kissy”品牌内衣属于深圳市如吻服饰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如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8日,目前仍处在存续经营状态,而位于山东的子公司已于今年1月6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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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告诉奥一新闻记者

如吻公司现在又开始在朋友圈

“升级”经销模式招代理了

记者随即致电如吻公司官方联系电话

发现该号码为空号

公司留存在工商局的电话也无人接听


通过林女士

我们联系上其上级经销商王女士

获知该品牌内衣经销模式正再次升级

登陆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界面会发现

全都显示“升级中”


奥一新闻记者向王女士咨询得知

目前品牌的具体经销模式是

根据经销商投入金额的多少

分金牌经销商,大经销商

和小经销商三个等级

每升一级,经销总额越多

提货成本越少

当记者问王女士,如果拉人进来一起代理有没有奖金时,王女士说——

如果拉进来的是小经销商,能够得到300元的奖金。

如果最终成为金牌经销商,能够拿到1万元的奖金。

但这1万元不会像以前一样从她的账户走,而是由上级直接打到公司账户,公司再以奖金的形式返还给上级,最终才能到经销商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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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该公司涉嫌传销

仍能继续经营

云浮警方回应——

如吻公司传销行为的认定将会由法院作出判决。

警方没有查封如吻公司,是鉴于该公司确实有实体经营行为,背后也有生产厂家,不是单纯的拉人头喊口号。

由于警方在调查时,该公司已经改变经销模式,因此警方只能针对其之前特定的能够被认定为传销的部分立案调查。

奥一新闻记者问及

涉案人员的投入资金是否还能退回

办案民警表示——

在立案后,如吻公司曾向警方承诺,将会给本案受害者提供以下两种赔偿方式:

A:已缴纳货款但没有提货的部分,公司承诺100%退还,已经兑换成产品的部分不再另作退还及补偿;

B: 所有已提的货品以50%的价格退还给公司,剩余未提货的货款退还70%至经销商。

除此之外,公司对所有退出的经销商承诺退还5000元的“品牌使用费”。

目前云浮警方已将该案移交至检察院,进入起诉程序。

律师解读

针对相关的“微商”违法经营事件,奥一新闻记者联系到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郑博恩律师作相应解读。

郑律师表示——

甲乙双方签约的合同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合同有效,另一种是合同无效。

合同有效的解除需要看是否符合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协议解除的条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解除并要求退回相对应的款项;

合同无效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效情节,其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合同是无效的。

若相关的合同或合同所附属的行为是被侦查部门认定为犯罪的情况下,那么合同是无效的,违法的,属于无效合同,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相对应的款项。

郑律师还向我们提供了识别传销的方法——

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最终是否构成传销,还是需要司法机关来认定。

奥一新闻记者 王泽权

实习生 杜咏华

编辑:王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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