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撬动社会资源,探索募用分离的有效途径,带动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佛山市慈善会联合佛山市民政局的市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开展“2022年创益合伙人计划”,期望把此项工作打造成为佛山市公益慈善事业的品牌,使更多优秀的公益慈善项目得到社会关注和支持,以专业化的服务解决佛山市内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提升公众的公益参与意识,营造全民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两大专场,扶持资金达240万元
【佛山市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专场】
佛山市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专场将出资140万元,扶持包括开展扶老、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公益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以及促进老年社会公益事业、残疾人事业发展,为老年人、残疾人、失独、孤寡和单亲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人群提供生活和权益保障等公益项目。
每个项目扶持资金为10万元,共计征集14个项目,项目执行周期为2022年5月-2023年4月(共计12个月)。
【佛山市慈善会定向捐赠专场】
佛山市慈善会定向捐赠专场计划出资100万元,以一次性资助的方式扶持公益慈善项目,计划资助20万项目不超过2个,其余为10万元项目,项目执行周期为2022年5月-2023年4月(共计12个月),具体资助项目金额和数量视项目申报及评审情况而定。
申报佛山市慈善会定向捐赠专场的范围包括:(详细内容请向上滑动)
1、童成长:发挥社会组织专业力量,围绕未成年人在思想道德、学习困难、青春叛逆、安全意识等主题,面向未成年人尤其是困境儿童、社区边缘青少年、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开展相关专业服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2、耆健悦: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特别是为留守、孤寡、独居、空巢等老年人群提供包括生活照料、适老化改造、互助养老等专业的社会服务,提高老人生活质量,实现老有所依;发动健老帮助弱老,发挥老年人的余热,实现老有所为;以老年人关注的如健康、丰富精神生活等为主题开展相应的社会服务,实现老有所乐。
3、残康融:以残障人士为服务对象,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权益保护、环境无障碍、社会融入、家庭支持、文娱团队建设等精准化个性化服务,使残疾人生活有保障,就业有门路,社交有平台等等,实现残疾人的个人增能,融入社会。
4、解困顿:针对低保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留守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如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各类关爱帮扶和志愿服务等。
5、践文明: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社会文明风尚倡导、应急预防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态环境保护等服务,以及其他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社会创新、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项目,提升社会文明,共建和谐社会。
6、乐志愿:通过发掘在地实际需求和热点问题,发掘、培育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理论政策宣讲、文化文艺服务、助学支教、医疗健身、科学普及、法律服务、卫生环保、扶贫帮困等志愿服务活动,让人人都可以随手做志愿者,让志愿服务遍地开花,在佛山市内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
2022年创益合伙人计划项目申报以单独主体申报为主,社会组织可以同时申报两个专场的项目。
那如何参加创益合伙人计划呢?
申报主体
申报佛山市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扶持对象须是在佛山市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2.成立一年时间以上;
3.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4.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5.具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专门工作人员、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依照章程开展活动;
6.具有完成申请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资金筹措和统筹协调能力;
申请佛山市慈善会定向捐赠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佛山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3.能出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4.具有完成申请项目所必备的人员基础及相关资质;
5.具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等,依照章程开展活动;
6.具有完成申请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资金筹措和统筹协调能力;
7.具有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经验的机构优先;
8.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异常名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资料提交
申请佛山市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需提交以下资料:
1.《佛山市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内容说明、项目实施方案、资金预算、预期社会效益等)
2.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核实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如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7.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机构无违法书面证明、是否按时按规申报年报、是否按时交税等)
申请佛山市慈善会定向捐赠项目须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市慈善会定向捐赠项目申请表》;
2.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可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的相关证明;
5.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6.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核实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如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8.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机构无违法书面证明、是否按时按规申报年报、是否按时交税等);
9.本单位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根据申报主体条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项目申报标准
1.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的社会服务体系未能完全覆盖或未能有效满足此部分需求,以延伸和补充政府公共服务,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产生社会效益;
2.公益性。项目目标清晰、受益群体明确,公益特色鲜明,足够彰显公益慈善理念,充分体现非盈利性,努力追求社会效益;
3.操作性。项目实施有相应的调查信息佐证,能充分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服务方案有合理的计划,指标合理可量化,有合理的经费预算和人员配置,项目的可操作性强;
4.推广性。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具有较好社会效应,可在需求和条件类似的区域进行复制。
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公益创投范围和要求,佛山市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实施地为佛山市及佛山市对口帮扶地区;佛山市慈善会定向捐赠项目实施地为佛山市内;
2.项目申报以单独主体申报为主,同一主体可同时向佛山市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专场和佛山市慈善会定向捐赠专场申报相关项目。每个专场每个申报主体只能获得一个项目资助;
3.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已提供了相同服务、已安排专项资金或购买服务资金的,不予重复资助;
4.鼓励申报主体充分发挥作用,撬动社会资金,积极提高项目资金自筹比例。对自筹比例高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申报方式
1.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准备其他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资料。
2.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15:30,以佛山市慈善会接收纸质材料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联系方式
入群咨询
如有其他疑问,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22年创益合伙人计划申报咨询群”,将有相关负责人为您答解疑惑。(3月17日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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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佛山市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相关资料
编辑:关婉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