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订私隐条例后首例!一男子对两人进行人肉搜索被起诉

南方都市报APP • 隐私护卫队课题组
原创2022-05-24 22:13

据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下称“私隐公署”)官网消息,近日,该公署披露了自《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下称《修订条例》)于去年10月实施以来首例针对人肉搜索行为提起的诉讼。目前相关被告正在保释中,该案将于5月25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首次审理。

私隐公署的公告显示,一名31岁的男性因经济纠纷,涉嫌于去年10月未经允许在某社交媒体平台的两个不同群组中公开另外两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码、职业、住址和上司姓名。去年12月,公署将该男子逮捕。

私隐公署强调,该男子共涉及四项罪名,其中违反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称《条例》)第64(3A)条规定:如任何人在未经资料当事人的相关同意时披露其任何个人资料,意图对数据主体及其家庭成员造成任何特定损害,或不顾该行为是否会对数据主体及其家人造成特定损害,一经定罪,可能面临十万港元罚款及监禁两年的处罚。

近年来,香港似乎一直是人肉搜索行为“泛滥”的重灾区。自2019年6月以来,香港连续发生多起个人隐私被人肉搜索的事件,甚至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等多名官员也未曾幸免,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手机号、邮箱、出生日期和部分家人的资料等。

在香港有关人肉搜索的法律判例中,惩罚最重的一起发生在2020年11月。据南都此前报道,私隐公署通报被告利用职务之便,从电脑中获取一名警务人员家属的身份证号等个人资料并提供给某社交平台的群组进行发布。因披露行为导致该警务人员家属蒙受心理伤害,法庭判被告18个月监禁,连同其他定罪合共两年监禁。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私隐公署共处理超过6200宗有关人肉搜索的投诉个案,情况十分恶劣。面对人肉搜索行为越趋猖獗的状况,制定时间较早的《条例》已不能满足现实需要。为了打击侵犯个人隐私的人肉搜索行为,去年5月,香港政府的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决定修订相关法律。

去年10月,《修订条例》获得通过,其主要从三个方面打击人肉搜索行为。一是将人肉搜索行为定性为刑事犯罪,二是赋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下称“专员”)对人肉搜索行为开展刑事调查并就案件提起公诉权力,三是赋予专员发出停止披露通知的权力,可要求有能力移除人肉搜索信息的人停止披露。此外,专员还有权要求港内外网络服务提供者就人肉搜索和信息披露行为采取措施。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私隐公署对非法人肉搜索行为一直“重拳出击”。不仅成立刑事调查科专门调查与人肉搜索犯罪有关的案件,还积极与网络平台合作,从监管层面打击人肉搜索。仅去年10月至12月,私隐公署就向12个网络平台发出超220份停止通知,要求其删除超1100个涉及人肉搜索的网页链接。

采写:南都记者 樊文扬

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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