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等自贸区迎投资利好!将开展科创领域外资准入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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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3-19 20:52

3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通知公开发布。《行动方案》提出5方面24条措施,其中第一大方面共5条措施均围绕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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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公开发布。

具体来看,《行动方案》提出,合理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持续推进电信、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

开展放宽科技创新领域外商投资准入试点。允许北京、上海、广东等自由贸易试验区选择若干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进行扩大开放试点。支持信息服务(限于应用商店)等领域开放举措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好落地见效。

扩大银行保险领域外资金融机构准入。在保障安全、高效和稳定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依法开展银行卡清算业务。深化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行业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专业保险机构在境内投资设立或参股保险机构。

拓展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国内债券市场业务范围。优化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境内资本市场有关程序,进一步便利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债券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按规定参与境内债券承销。研究稳妥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试点。

此外,将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内投资试点。扩大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范围,规范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管理企业及基金在注册资本、股东等方面的要求,拓宽基金可以投资的范围。完善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私募基金并依法开展各类投资活动。

综上来看,此次扩大外商投资的产业领域范围包括制造业、科技创新领域等,并特别提到了电信、医疗、基因技术、信息服务等细分领域。在扩大准入的外资机构类别方面,则包括银行、保险、私募投资基金等。

除扩大市场准入相关举措外,《行动方案》还提出,要加大政策力度,提升对外商投资吸引力。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外资项目清单,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用能保障,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

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清理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和政策措施,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公平参与标准制修订,提高行政执法科学化水平,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

畅通创新要素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创新合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总部数据流动,便利国际商务人员往来,优化外国人在华工作和居留许可管理,支持国内外机构合作创新。

完善国内规制,更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积极推进高标准经贸协议谈判及实施,加大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点力度。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徐劲聪

编辑:徐劲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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