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市场主体抢注后续:“提灯定损”不得用作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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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4-20 12:37

近日,“提灯定损”一词被广东佛山某企业注册为企业名称,事件引发热议,详见“提灯定损”遭佛山一企业抢注,律师这样建议

19日晚,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南都记者反馈最新情况:已将该市场主体名称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提灯定损”已被列为企业名称禁用词。

4月20日上午,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查询相关信息,发现以“提灯定损”为关键词已无法搜索到相关企业,此前注册的企业名称已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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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禅城区登记的佛山市提灯定损贸易商行(91440604MADJ8KRU34),于2024年4月15日设立,注册地址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华夏陶瓷城陆博一路18座之六。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企业名称是经自主申报,系统自动审核审批,18日接到媒体反映一市场主体以“提灯定损”为字号的情况后,其高度重视。考虑到该市场主体的字号涉及到近期网络上热议的“提灯定损”事件,易引起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已将该市场主体名称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数据已逐步同步至各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续该市场主体可申请办理名称变更登记。

目前,“提灯定损”已被列为企业名称禁用词,事件原因正在排查中,禅城市监表示将持续处理后续工作。


采写:南都记者 孙振凌 

编辑:孙振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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