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进入修订程序,拟增加职业病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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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4-25 22:10

南都讯 记者宋承翰 发自北京 4月25日,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王建冬介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工作正在按照程序加快向前有序推进,已组织专业机构研究编制了拟新增病种的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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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是职业病认定的关键依据。王建冬介绍,法定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要素:一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二是该病必须是在职业活动中得的;三是因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得的;四是必须是职业病目录中的病种。

法定职业病是从工作相关疾病中遴选出来的,易于进行职业病归因诊断并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疾病。现行目录公布于2013年,纳入10大类132种职业病。王建冬表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目录调整工作,期盼扩大病种,更多地把职业人群在职业活动中得的疾病纳入到目录中。

据介绍,2020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调整的相关前期研究,了解国外和国际劳工组织目录制定的进展情况,通过走访用人单位、走访职业病诊断机构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听取各方面对目录调整的意见。在这个基础上,组织专业机构研究编制了拟新增病种的诊断标准,目录调整工作正在按照程序加快向前有序推进。

“我们国家就业人员超过了7亿人,职业病目录的调整工作,总体上遵循着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新增的职业病病种要和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聚焦重点职业人群,补齐现行目录的短板,基本上做到不增加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他说。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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