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5年审结知识产权各类案件20.4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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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4-26 19:06

4月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深圳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理机制改革白皮书(2018-2023年)》(下称《白皮书》)。5年来,深圳法院审结知识产权各类案件20.4万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不断提升,全力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合一”审理机制改革的“深圳模式”走深走实

深圳法院最早于2010年9月在全国率先启动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理机制改革。自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深圳法院通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升审判专业能力,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促进协同保护等举措,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理机制改革走深走实,形成了全面彻底、上下联动、协调有序的“深圳模式”。2018年以来,深圳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201922件、2129件、70件,19个案件获评全国法院典型案例,“率先形成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经验举措被国家发改委三次向全国推广。

加大民事侵权判赔力度,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

知识产权赔偿数额低是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效的瓶颈问题。深圳法院依法从严惩治侵权假冒行为,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近年来,累计作出500万以上判赔案件59件,总判赔金额达6.5亿元,显著提高侵权成本,让严重侵权者得不偿失。自2020年11月出台全国首个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司法指导文件以来,累计作出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判决48件,累计判赔金额达2.4亿元。

探索数字经济保护规则,引导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当前,数字经济正成为深圳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深圳法院率先探索数字经济保护规则,在全国率先设立数字经济审判中心,成立数据纠纷合议庭,颁布全国首个《关于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引导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审结“Dreamwriter”人工智能生成作品案、全国首宗“爬虫”软件案例、全国首例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互联网个人信息案、全国首例将算法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案、利用物联网新型信息传播途径实施商标犯罪案等一系列新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推进知识产权刑事审判专业化,坚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

深圳法院坚持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理念,从严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探索确立了以“权利审查—犯罪构成要件审查—定罪量刑”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刑事审判思路。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先后出台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侵权产品价格认定、非法经营数额认定等系列司法指导文件,准确把握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界限,不断规范完善刑事案件审判规则。

推动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深入实践,探索实施知识产权刑事自诉制度

深圳法院妥善审结全国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依法惩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同时,积极在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充分保护权利人权益的角度出发,推进刑事自诉制度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实践,贯彻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相互协调的裁判思路以及证明标准,整合审判资源,注重在刑事自诉案件中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推进知识产权行政审判专业化,积极发挥司法监督作用

深圳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优势,精准锚定行政案件审判焦点,优化知识产权行民交叉案件裁判规则与程序衔接,妥善认定知识产权权利人作为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厘清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关的执法权限和范围,积极对接诉讼程序与行政行为合法性自查自纠程序,以司法审判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双轨制”高质量推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深圳法院将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和公平竞争等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以高质量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采写 南都记者 吴灵珊

编辑:吴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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