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广州餐饮油烟治理:历史问题何解?监管是否“被动”?

南方都市报APP • 记者帮
原创2024-09-03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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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都报道广州市白云区同德围万科金域悦府C3栋因楼下两家餐饮店产生大量油烟,并通过疑似不合理设置的管道进入楼内污染空气的案例。

餐饮场所的污染治理,一直以来都是城市环境保护的难题。去年8月起《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简称《规定》)实施后,南都曾就法规的实施过程中居民和商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问政监管部门。(详情见油烟味如何管?广州餐饮场所新规实施半月,仍有三大问题待解)。

如今,南都记者梳理发现,现阶段广州市内关于餐饮油烟及其他餐饮衍生污染投诉仍时有发生。经过对部分投诉案例进行调查发现,有以下两个问题还需监管部门进行解答。

一问

早于《规定》实施前建设的不合理烟道应如何处理?

《规定》第十条要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同时《规定》也在第十五条对专用烟道的设置进行了规范。

然而,以万科金域悦府C3栋的情况为例,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商铺专用烟道尤其是净化系统和排放出口的选址设置疑似存在违反《规定》第十五条的情况。但整个商铺专用烟道已于合同交付日期2022年9月30日完成相关施工,并取得相关规划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远早于《规定》的正式实施时间,似乎已形成“历史遗留问题”。

广州市政协委员、民盟广州市委法制委主任郑子殷指出,事实上监管部门可对包括油烟排放管道及净化系统的现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以及是否符合当前环保标准进行评估。对于不符合现行环保标准的情况,政府部门可以与企业或业主协商,制定合理的整改方案。

广州市政协委员、民革广州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徐科飞认为,多方共同协商时可寻找整改完成前的过渡方案,如调整排放位置或采取其他措施减轻影响。

“针对市内同类‘历史遗留问题’,行政部门应制定过渡政策,体现治理灵活性,给予一定的时间和缓冲期,以便逐步达到规定要求。”徐科飞说。

不过,现有法律法规对油烟净化设备及管道的安装位置没有强制要求,且油烟净化设备及管道的安装属于设备安装,无需单独向住建部门报备,这或许容易成为监管上的漏洞。

二问

取消部分前期审核手续,监管部门执法是否因此变“被动”?

有万科金域悦府C3栋的业主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在商铺专用烟道设置并不合理的情况下,放任容易带来高污染风险的餐饮店进驻,监管部门在前期的监管上存在缺位。更有业主表示,从8月初开始反映油烟污染问题后,生态环境部门需要通过规划部门确定楼栋属性,用了近一个月时间才进入调查询问收集材料阶段,未免有些“被动”。

南都记者梳理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的投诉信息时也注意到,有相当一部分案例涉及油烟直排、噪音扰民、占道经营等监督部门较为容易发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也只有通过居民的投诉才最终得以整改解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去年9月回应南都“餐饮店开店前有无前期审核?”的问题时表示,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取消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证申领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前期审核手续。目前餐饮店注册和开业前,不需要办理污染排放相关审核手续。不过,该局于去年12月颁布《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指引》,目的是帮助餐饮服务经营者正确选址,减少信息偏差,促进其绿色健康发展

徐科飞表示,有关部门取消一些前期相关审核手续,确实简化了营商流程,提高了餐饮场所的开办效率,降低了食肆经营主体的时间和成本,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更多的餐饮企业进入市场,促进内需经济发展。但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仅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监管部门能够及时接收和处理举报信息,并组织相关部门、社区和居民共同参与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应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餐饮企业的环保意识。

郑子殷则提出,对于餐饮店铺的入驻,相关部门应提前介入,在餐饮场所选址、建设阶段就严格把关,确保符合环保要求,包括是否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等,从而从源头上减少油烟污染的风险。同时加强日常巡查与监测,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在线监测系统等,对重点区域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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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广州调研组

编辑:陈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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