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南都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创新建立了镇(街)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
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胜銮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方淑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殷柱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婷,市文化馆馆长黄晓丽介绍《条例》的有关立法情况及推行的准备情况。
创新建立镇(街)级非遗名录制度
方淑敏介绍,《条例》是东莞市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首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省首部市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规,对推动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具有重要意义。
创新建立镇(街)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是《条例》的特色亮点之一。方淑敏表示,充分利用地方立法的权限,赋予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镇(街)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职权,既符合东莞实际需求,又为全面、广泛地保护东莞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法治保障,同时有利于促进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发挥非遗的经济效能。
为了更好保护非遗资源,《条例》还创新建立非遗代表性项目异地传承制度。针对东莞市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缺少灵活性、非遗人才培养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知识产权容易受到侵害等问题,《条例》完善了相关保护机制。此外,《条例》把非遗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东莞市的产业优势,激发非遗经济效能。
将12月列为《条例》宣传月
关于《条例》的宣传普法和贯彻实施工作,殷柱华表示,一是组织举办宣讲主题培训班。邀请国家、省市非遗领域资深法律专家或学者,集中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非遗专干等人员进行宣讲。二是用好文化场馆开展普法宣传。在市非遗展示厅、镇街(园区)文化场馆、村(社区)文化支馆以及其他文化活动阵地摆放或张贴传展板、海报。三是借力主题活动扩大宣传。依托现有活动平台和载体,将12月列为《条例》宣传月,进行多形式、多维度的宣传。四是加强基层普法宣传指导。协调指导各镇街(园区)文化服务中心联合有关单位做好《条例》的解读工作。五是积极推动《条例》落地落实,整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创新传承保护非遗。
东莞市非遗资源丰富,截至目前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0项,省级以上非遗项目54项,市级以上非遗项目167项,数量居全省前列。如何让非遗赋能东莞高质量发展?殷柱华表示,《条例》通过非遗赋能产业发展、发挥“非遗+旅游”经济效能、明确吸纳异地非遗项目、推动湾区非遗保护协同发展四方面措施,把非遗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
以人为本开展非遗保护传承
黄晓丽介绍,非遗的保护传承,关键在人。目前,东莞市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5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29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117人。《条例》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通过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生存保障和发展需求的考量,从“扶”“育”“管”“情”四个方面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长远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和保障,对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予以资源扶持,对传承人自我发展、人才培养予以支持,以评估、建档等方式加强对传承人的服务和管理,并用心、用情关注、关心、关爱传承人。
张婷表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从三方面继续推进非遗后继人才培养:一是鼓励技工院校与各级非遗保护组织、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合作,积极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鼓励学生走出校园,参加非遗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实践中加深对非遗的认识;探索在技工院校开设适合学生学习传承的非遗项目课程,进一步加强非遗后继人才培养。二是鼓励各行业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相关从业人员积极申报职称,提升个人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三是加强“粤菜师傅”非遗后继人才培养,鼓励研发非遗菜式,积极培育“非遗+美食”新业态,促进非遗的传承发展。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李晓艺 通讯员 莞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