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8岁女孩被欺凌的视频在网络引发关注。贵阳市云岩区政府第一时间通过官微发布情况通报称,视频反映的情况发生于2024年3月,系贵阳市实验小学二年级某班4名学生对1名同学实施殴打、辱骂等欺凌行为。
上述通报引起被欺凌女孩家属的不满,女孩的妈妈因此写了一封公开求救信称,女孩被欺凌次数达42次,伤害发生后,家属不了解施暴者的确切信息,通报中最基本的欺凌人数与监控事实不符。
近年来,校园欺凌的相关报道不断走入公众视野,在法律层面,校园欺凌行为应如何认定?发生校园欺凌行为时,学校应当履行怎样的安全保障义务?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应如何担责?针对上述问题,南都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律界人士做出解读。
贵阳8岁女孩在课堂上被同学欺凌的视频画面。
什么是校园欺凌?
2020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随后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都对在校发生的欺凌行为的预防和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告诉南都记者,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学生欺凌”,但没有对校园欺凌作出定义。2020年,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附则中对“学生欺凌”解释为:“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而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校园欺凌是一种在学龄儿童中发生的、违背他人意愿的攻击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伴随着实际或认知到的权利不平衡,会在一段时间内反复发生或有反复发生的可能性。
此外,《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21条则规定:“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许浩称,学生之间的欺凌主要通过身体欺凌、言语欺凌等形式表现,如推搡、踢打、拳打脚踢,或是侮辱、嘲笑等方式进行攻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红勃曾公开撰文解释,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的定义,可以看出,校园欺凌有如下几个特点:其一,从主体角度看发生在学生和学生之间,且一般是一方强而另一方弱;其二,从主观心态来看,只能是故意,而不是疏忽大意或者无心之举;其三,从行为角度看,欺凌指对他人实施了欺压或侮辱的行为;其四,从后果看,是导致了切实的损害后果,包括身体、财产和心理伤害等。
李红勃称,因此,校园欺凌,并非调皮孩子之间的开玩笑或者打打闹闹,而是一种侵害他人权利和尊严的违法行为。“校园欺凌的本质就是以强凌弱的欺负人,它是法律所禁止的、发生于校园的、来自于孩子的一种恶。”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给学生讲授预防校园欺凌主题公开课。 新华社资料图
校园欺凌发生之后,应该如何处理?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预防比惩治更为重要是广泛的共识,而“强制报告制度”则是及时发现和预防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重要机制。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9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 (试行 )》(以下简称《意见》 ),规定了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
2020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强制报告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确认。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规定:“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许浩表示,一旦在校园中发生学生之间的欺凌行为,学校和老师需要及时制止校园欺凌,对被欺凌者实施救助,这也是学校和老师必须履行的“安全保障义务”,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此外,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时,还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及民政教育等其他主管部门报告。
“如果学校未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学校进行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学校的相关责任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许浩称。
而实施校园欺凌行为的未成年人,又应如何担责?许浩解释,实施欺凌的未成年人,可能面临民事、行政、刑事等责任承担。例如,受害者可以向实施欺凌一方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经济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如情节严重构成轻微伤,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实施欺凌者行政处罚,造成受害者重伤、死亡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当地学生在广西灵山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通过VR设备了解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应对措施。新华社资料图
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南都记者关注到,近年来,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以综合防治校园欺凌,2024年5月,为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各地开展的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
2024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称,要求依法从严处理学生欺凌,妥善处理校园纠纷。
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也出台举措,将校园欺凌纳入治理。2024年3月,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印发《2024年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中明确,“考生未按要求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写实记录的、初中在校期间存在考试作弊、校园欺凌等行为的最后投档”。这也意味,认定存在校园欺凌的学生,其档案会有相应记录。
此外,浙江江山市某小学推出“防霸凌校长信箱”,让学生在发生校园欺凌时有更多的途径去申诉和求救。四川成都市高新大源学校还在厕所、操场、学校门口及楼道等隐蔽地点设置了AI报警系统,当有学生喊出“救命”或者“打人了”一系列的敏感词汇,报警器就会立刻报警。
采写:南都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