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奥一新闻注意到
有深圳市民
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称
深圳有个别房东
向租户收取2000-3000元费用
才愿意配合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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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收取上千费用
才配合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义务教育有九年,《房屋租赁凭证》的有效期通常为三年,这样一算,要办理好几次。”
其表示,从法理上看,房东同意出租房屋时,已对租客使用该房产对应学位知情。租客租房时已在房管所完成租房登记备案,也向公安机关申领了居住证。居住证本身足以证明居住事实的合法性,再办理租赁凭证实属重复。其建议,以居住证替代《房屋租赁凭证》,精简政务服务流程。
图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遇到房东恶意加价行为
建议向相关部门投诉
针对上述反映,深圳市教育局回应称,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住建部门负责提供房屋租赁信息,房屋租赁信息是保障学位公平分配的重要依据,用于核实租赁关系真实性及核算积分。
回应称,对于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家庭,可提前主动在居住地的社区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居住信息登记将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人实际居住和是否满足稳定居住满1年以上的凭证。关于个别房东恶意加价行为,建议拨打12345向住建部门、市监部门投诉。
图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租赁凭证在部分区
并非必备材料
奥一新闻注意到,今年3-4月,深圳市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坪山、光明以及大鹏等区(新区)陆续发布2026年学位申请“温馨提醒”,提醒2026年租房申请学位的学生家长应在今年4月办好租赁凭证。
记者检索发现,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光明等区,租赁凭证不是租住宅类房产入学必备的材料,无法办理或提供租赁凭证的,可通过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
值得注意的是,多个区教育部门指出,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租住房屋时长不计算积分。
其中,罗湖、南山及宝安等区的教育局要求,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也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需要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此外,多区明确提到,在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情况下,还需额外提供知情书、授权书等资料。
以上提及的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合同、知情书(授权书)并非同一份文件,但均需房东配合签署。
奥一新闻此前报道,深圳市福田区部分城中村房东要求租户支付5000元-8000元费用,才愿配合签署用以办理小升初入学手续的《学位使用知情书》。龙华区也有家长表示,房东签署学位授权书时普遍收取费用3000-8000元,导致经济压力较大。
彼时,福田区教育局回应称,有效的住房证明虽然不是入学必备条件,但有效的住房证明是教育部门实施就近入学、安排学位的重要依据。由于房屋产权人具有相关知情权利,租户在网上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但对其借机牟利的行为,教育局坚决反对。
针对龙华区家长的反映,龙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回复表示,据其了解,其他各区也通过各自方式来确认房东对学区房锁定情况的知情权。对于未办理租赁凭证或信息的租房家庭,申请公办学位时要求提供学位使用授权书、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产权资料。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刘正方、廖静文
编辑:刘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