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单位非法占地被罚191万余元,处罚18个月后公开?

南方都市报APP • 惠州大件事
原创2025-07-15 19:13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更新的一则行政处罚显示,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因非法占用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6355平方米农用地,被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处以191.2855万元罚款,同时责令退还土地并没收地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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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编号为“惠城自然资(罚)字〔2024〕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罚款按照每平方米301元的标准计算得出。该处罚决定出具的日期为2024年1月2日,但直至2025年7月上旬才公开于信用平台,延迟长达18个月,远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20个工作日时限。

针对公开延迟问题,惠城区自然资源局7月14日回应南都记者称,该处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六)款处理,因涉事项目为水口鹿江沥北路项目,属于公益性项目,不涉及重大公共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社会危害性较高的行为,且违法主体已落实行政处罚内容,故未马上公开。

2025年7月3日,该局收到发改部门《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漏报数据补报工作的通知》,经核查后将此处罚作为漏报数据进行补录。

该局还表示,此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后,2024年1月29日已通过“惠州市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录入该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并已统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


采写:南都记者 李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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