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中午,龙门县发布《今日18时起,龙门全县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通告。通告称,根据《龙门县“五停”工作指引》,经龙门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3日18时,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指令。
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全县广大市民:
据气象部门预报,第18号台风“桦加沙”自9月23日起严重影响我县,9月23日夜间至24日将有暴雨局部大暴雨,风力达9至11级、阵风12级。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台风灾害损失,根据《龙门县“五停”工作指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3日18时,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指令。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课: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体育学校等停课(具体停课时间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二、停工:
全县所有在建工地和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停工。
三、停产:
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停产。
四、停运:
所有道路车辆(抢险、救灾、救助、指挥及应急运输保障车辆除外)停止行驶,陆运(公路)、水运(码头、渡口船只)全部停运。
五、停业:
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公园、旅游景区、景点等全面停止营业。
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等关乎民生的单位不在“五停”范围之列。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龙门发布”“爱龙门”等官方媒体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权威信息;做好“五停”期间必要的食品和生活用品储备;同时,克服侥幸心理,自觉遵守防风的各项工作部署和指令,非必要不外出,确保安全、平安;请持续留意“五停令”终止和“五复”通知发布,有序实现复课、复工、复产、复运、复业。
市民如身处危险区域和遇紧急情况,请迅速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龙门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9月23日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蒋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