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月2日),佛山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征求《佛山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意见稿提及,从2027年起,调整全市高中阶段录取计分科目分值,总分满分为7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等4个科目按卷面分值(满分)全部计入总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化学、体育与健康等4个科目按卷面分值(满分)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分(卷面分值乘以0.6,再四舍五入取整数)。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等级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录取依据,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等级成绩不再作为高中阶段录取依据,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具体如下:
其中,2025年,佛山中考满分为740分,2027年政策变化最大的是化学,权重比例从1调整为0.6。
此外,《意见稿》还提及:
优化招生录取批次设置,科学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资格线;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招生工作;完善普通高中名额分配办法,市、区教育部门统一分配招生计划,每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逐步提高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比例,探索均衡派位试点;名额分配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提高名额分配实际录取比例;完善规范自主招生政策,促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多样特色发展。
在严格自主招生程序方面,自主招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严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成绩作为自主招生资格前置条件和录取依据。
在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方面,市教育局制定完善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政策,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与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保障本地区进城务工和港澳台人员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同时,完善随迁子女资格多部门网上联审机制,减轻家长和基层审核部门负担。
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信息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网
整合:南都N视频记者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