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衔接破制度壁垒,专家共议大湾区商事协作新路径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广州
原创2025-12-18 20:22

南都讯 记者李竹 粤港澳大湾区经贸领域如何深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近日,在2025年第四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工商圆桌会议上,多位与会嘉宾围绕商事法律合作的议题展开讨论,在他们看来,加强商事法律合作是优化大湾区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当前,贸促系统已通过发布联合倡议与仲裁指南、推动调解仲裁机构落户大湾区等措施深化三地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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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四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工商圆桌会议现场。

针对新发布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大湾区仲裁中心(华南分会)副秘书长唐嘉玮指出,临时仲裁具有灵活、快捷、经济的特点,其在国内已实现从法律规定到规则指引,再到实践落地的一系列突破。该《指南》明确了在自贸区开展临时仲裁的“三特定”条件,并详细区分了其与机构仲裁的差异。《指南》为当事人提供了清晰规范,建议湾区企业善用这一工具,以推动临时仲裁实践落地。

中国欧盟商会华南分会、中小企业工作组主席杨坤在接受南都N视频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在对外贸易时,会遇到数据跨境流动方面的障碍,“我们的数据保护法律与境外规则不一致,这给科技、生物医药等需处理大量数据的企业带来挑战。大湾区在此背景下积极推动制度创新,探索数据跨境传输规则衔接、建立跨境传输白名单,并在特定区域允许科研数据依法跨境自由流动,以促进数据要素在法律框架内安全有序流通”。

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蔡晨风则认为,当前大湾区商事调解协同发展面临三地规则衔接有待进一步提升、企业认知不足以及国际化高端调解人才短缺等现实挑战。为此,她建议各方应共筑平台以深化机制对接与标准互认,共育生态以加强宣传推广和联合人才培养,并共谋创新以探索“调解+”等多元解决方案。她呼吁汇聚行业力量,将大湾区打造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为营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国际调解院是解决商事争议的重要平台。这是全球首个基于条约、专事调解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成立填补了国际争议解决领域的制度空白。国际调解院秘书处公共关系部副主任罗维表示,该院总部设于香港,使大湾区企业能够近水楼台地享受其服务,“大湾区企业在与跨境合作伙伴签订合同时,主动纳入‘调解优先’条款,约定将争议首先提交国际调解院调解,以充分利用这一独立、公正且经济的国际争议解决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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