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辟谣“马年无春”!称适不适合婚嫁也与历法现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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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6-02-15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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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络上流传“2026马年是‘无春年’,不宜婚嫁”的说法,引发关注。2月15日,广东天文学会常务理事陈欣欣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即将到来的农历丙午马年并非没有“立春日”,“因为2027年的大年初一在2月6日,马年其实包含了2027年的立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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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立春日期情况。受访者制图。

陈欣欣介绍,立春属于我国二十四节气之一,节气反映了地球公转的位置,所以节气在公历上有相对固定的日期。“因为2025年的蛇年含闰六月,共13个月,包含了两个立春。”

他进一步解释道, “如果春节在立春之后,这个农历年就会‘错过’当年的立春,但又可能包含下一年的立春。”陈欣欣提醒道,像2026年的马年,其实还包含了2027年的立春,因为2027年的正月初一在2月6日,而立春日在2月4日。“这么看,说马年‘无春’也是不准确的说法。”

他表示,“无春年”“双春年”是经常出现的历法现象,与是否适宜婚嫁毫无关系。

为何民间会产生“无春年不宜婚嫁”的说法?陈欣欣分析,春季万物复苏、生命滋长,古人很自然地将“春”与“繁殖”联系在一起。受限于当时的科技文化水平,人们容易将一些没有必然联系的现象强行关联,从而衍生出“无春年不吉利”的迷信观念。

“事实上,年年都有几百万对结婚,日子过得好不好,与农历年有没有‘春’没有任何关系。”陈欣欣提醒公众,历法有自身的严谨性,不宜过度解读。

陈欣欣还特别指出,真正“两头无春”的是下一个农历年,2027年丁未羊年(从2027年2月6日到2028年1月25日)。“这也再次说明,‘无春年’只是历法编排中的常见现象,它们的出现是历法计算的结果,与个人命运无关。”陈欣欣表示。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林诗妍

编辑: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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