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一则“广东女子被抢8万余元现金,开车撞劫匪致1死被判无罪”的消息,在网上引发大量转载、评论,有消息称“事发时间为4月5日”,还有消息称“事发于2024年、2023年”等,相关话题一度登顶热搜榜。南都N视频记者查询获悉,此案实际发生于2008年7月,法院已于2009年作出终审宣判,并非近期发生之事。另外,涉事女司机系该案被害人,并非被告人。
有消息称“4月5日广东发生抢劫案”,实为多年前的案件。
南都记者查证获悉,上述网传视频及推文中所提及的案件,并非发生于近几年,实为2008年7月的案件。当时,佛山一名女性司机凌晨遭人砸碎汽车玻璃,其放在副驾驶室的一个装有8万余元现金和票据的手袋被抢走,于是其开车追上3名劫匪并将他们撞倒,致3人中1人死亡。
2009年,法院对其余两名劫匪进行了终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不等。南都记者注意到,涉事女司机系该案被害人,并非被告人,不存在上述网传视频及推文所称“被判无罪”等说法。
法院认为,歹徒抢劫后准备逃离,但仍然在被害人的视野范围内,因此抢劫行为仍视为在进行过程中,当事司机撞人属于正当防卫。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向雪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