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9日傍晚,在惠州市惠大高速淡水东立交段发生一起危险化学品槽罐车轮胎起火事故,一辆装载27.5吨异戊二烯的槽罐车在行驶途中挂车轮胎突然爆胎起火。近日,惠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官网公布调查报告,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挂车制动系统复位弹簧失效导致“拖刹”,刹车鼓持续高温引发轮胎爆燃。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危险化学品泄漏,直接经济损失约4万元。
6月24日,惠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截图。
司机行驶中察觉异常未停车,继续行驶后轮胎爆燃
调查报告显示,2026年4月9日17时25分许,湖南岳阳市鑫熠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刘某、押运员杨某驾驶湘FA2631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湘F6638挂重型罐式半挂车,装载27.5吨异戊二烯从惠州大亚湾驶出,计划运往茂名。车辆从惠州港收费站驶入惠大高速后,驾驶员刘某发现车辆存在行驶阻力,挂车制动疑似异常,与押运员商量后决定继续行驶至下一个服务区再停车检查。
17时34分许,车辆行驶至惠大高速转沈海高速淡水东立交互通匝道时,挂车第一桥轮胎发生爆胎并冒烟。刘某继续驾驶车辆前行约一分钟后停靠于匝道末段,下车查看发现挂车第一轴右侧轮胎已冒烟起火。两人使用车载灭火器及随车饮用水开展先期处置,发现无效后拨打报警电话。
公安交通消防多部门连夜处置,未发生危化品泄漏
接报后,惠州惠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异常并通报有关部门。惠州市公安交管、交通运输,惠阳区消防救援、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大亚湾区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相关单位及属地镇街先后赶赴现场。17时49分许高速路政封闭相关匝道,17时56分许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到达现场开展灭火作业。18时11分许,现场明火被扑灭。
2026年4月9日,惠大高速事故现场,淡水消防救援人员持续对罐体及轮胎进行冷却降温,并监测罐壁温度和可燃气体浓度。
由于涉事车辆装载的是易燃危险化学品异戊二烯,现场处置极为谨慎。消防救援人员持续对罐体及轮胎进行冷却降温,并监测罐壁温度和可燃气体浓度,未发现罐体泄漏。当晚22时10分许,涉事挂车损坏轮胎更换完成,事故车辆在公安交管、消防救援车辆和安全专家护送下驶离高速。23时10分许,车辆及货物安全拖运至发货企业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次日凌晨完成卸料和罐体吹扫。整个处置过程未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环境污染和次生衍生事故。
调查认定 复位弹簧失效致“拖刹”是直接原因
经专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事故起火部位位于挂车罐体下部第一轴右侧轮胎处。涉事挂车第一轴右侧刹车鼓蹄片受热变色,呈绯红色粉状并有块状脱落,复位弹簧失弹状态较其他部位明显,刹车鼓内侧可见高温变色痕迹。鉴定认为,涉事车辆因刹车系统故障即复位弹簧失弹造成“拖刹”,引发刹车鼓、铝合金圈高温导致轮胎起火。
调查同时指出间接原因,驾驶员刘某在事发前已发现挂车存在行驶阻力、制动异常等情况,但未及时靠边停车检查,仍继续行驶,安全风险辨识能力不足。运输企业岳阳市鑫熠物流有限公司对驾驶人及押运员的应急处置培训不够细化,相关人员对突发情况风险研判和处置流程掌握不熟练。
涉事企业应急预案不完善,有关线索移交湖南处理
调查发现,岳阳市鑫熠物流有限公司虽按规定定期开展车辆维护保养和安全教育培训,但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完善,未针对性细化车辆故障处置流程;主要负责人未及时取得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明。调查组已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驾驶员刘某、押运员杨某因发现车辆异常后未及时停车检查处置,鉴于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建议由公司按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备案。
异戊二烯( Isoprene )
是一种挥发性有机物,主要用于橡胶工业。短期高浓度接触可引起黏膜刺激、头晕、呼吸困难,长期暴露可能增加呼吸系统疾病、癌症风险(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其列为2B类致癌物)。
泄漏应急处理
立即撤离现场,用吸附材料清理液体泄漏,避免明火(易燃性)。沾染皮肤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眼部接触需用生理盐水持续冲洗并就医。
采写/摄影:南都N视频记者 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