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内多次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申通快递被罚6万元

南都N视频APP · 政商数据
原创2026-10-18 10:04

国家邮政局官方信息显示,近期,就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安全保障统一管理责任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为陆万元整。

国家邮政局表示,经调查,今年以来,多家申通快递相关企业存在处理场所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违法行为,部分申通快递相关企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未严格督促申通快递相关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行政处罚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五十一条作出。

图片

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

第五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国家邮政局责令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严格履行安全保障统一管理责任,加强对申通快递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此前8月,国家邮政局依法对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主要因今年以来,使用“申通快递”商标、字号、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多发生产安全事故,场所内多次被检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对申通快递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缺位,未按规定实行安全保障统一管理。 

此后,申通快递方面回应南都记者称,完全接受、坚决服从,将立行立改、全力配合各项调查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已启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全面梳理公司安全制度、改组公司安全机构、压实业务安全主责、落实省区属地主责、增设安全过程考核、强化安全结果“一票否决”等措施,坚持直营、加盟商及供应商一体化管理,全面提升全网安全合规水平。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傅晓羚

编辑:易福红

南都N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