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试点,让专硕走出特色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快评
原创2026-10-19 23:02

10月19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前期工程硕博士用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基础上,推动翻译、农业、临床医学、会计、艺术5个专业学位类别先行试点。

在工程硕博士以实践成果参加答辩、申请学位的原有试点基础上,将改革拓展至上述5个专业学位类别,是落实学位法、破除“唯论文”倾向、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塑造专业学位培养特色的重要探索。在落地推进过程中,必须建立完善实践成果考核评价标准,防止实践成果答辩异化为学位“放水”通道,损害专业硕士、专业博士的培养质量。

学位法明确规定,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以选择以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获得相应学位。这项改革具备两层核心意义,一是破除人才培养中的“唯论文”倾向。二是推动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2023年,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提出,推动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分类培养。

从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定位来看,不能照搬学术学位的培养模式与毕业要求。培养专业学位硕博士,核心是建设“双师型”教师导师队伍,锻炼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因此,允许以实践成果参与学位答辩,是打造专业学位培养特色的关键抓手。扩大试点专业范围,具备改革价值。

而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推进方式,也体现改革的审慎性。在现实落地层面,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仍然面临不少阻力。社会舆论担忧,改革可能带来学位“放水”问题,传统学位论文评价已经形成一套成熟体系,而实践成果答辩还存在一系列现实难题。

部分导师只有理论知识储备,缺少产业一线实践经验。如果缺少行业导师协同,很难有效指导学生开展实践课题研究。与此同时,不少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仍以论文成果为核心,这会直接影响导师是否愿意指导学生选择实践成果答辩路径、投入精力开展实践课题指导。这就要求高校必须完善“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此外,部分院校产教融合层次较浅,在此背景下,需要审慎评估学生提交的实践成果,判断实践研究是否扎根真实应用场景、具备创新价值,不能让闭门造车、缺少实践价值的成果用于学位答辩。

专业类别不同,实践成果的呈现形态各不相同,成果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评价尺度,也需要清晰界定。在成果评审与答辩环节,答辩委员会应当由校内导师与校外行业专家共同组成,对实践成果的价值开展科学、专业的评审,以保障实践成果质量,防范学位“放水”风险。对此,《意见》均作出明晰要求。

由此可见,推行实践成果参与学位答辩,本质上也在倒逼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形成自身的培养特色,推动高校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落实“双师型”教师或双导师(学术导师与行业导师)建设,推进深度产教融合与校企协同育人,让学生深入产业一线,在真实场景中锤炼能力,培养高素质实践创新型人才。

文|熊丙奇

编辑:陈邹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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