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侵吞学生伙食费的职务犯罪案。经法院查明,被告人胡某先后担任某中学总务处副主任、主任,被告人方某担任该中学总务处食堂采购员期间,两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增食材单价、数量,更换食材种类等方式套取学生伙食费,再以发放“值班补助”“辛苦费”等名义共同或私自侵吞学生伙食费。胡某共计贪污240万余元,实得168万余元;方某共计贪污109万余元,实得4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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