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各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现象,最高法院发布执行新规称,应准确理解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采取措施时应严格审查。
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是指限制其子女就读超出正常收费标准的学校,虽然是私立学校,但如果其收费未超出正常标准,也不属于限制范围。人民法院在采取此项措施时,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不得影响被执行人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
同时,《意见》还提到,法院决定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的,应当做好与被执行人子女、学校的沟通工作,尽量避免给被执行人子女带来不利影响。
南都记者 刘嫚 发自北京
编辑:任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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