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香港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发表联合声明,强烈谴责在香港高等法院大楼上出现针对法官辱骂性涂鸦的行为,称“有关涂鸦令人发指并予以严正谴责”。据悉,1月1日,有暴徒在港岛多处进行破坏,其中高等法院在傍晚时分被暴徒喷漆涂鸦,并有针对法官的侮辱性字句。
香港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的联合声明指出,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5条规定,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法院的判决、分析及理据均详细列载于判决书,如果要挑战法院的裁决,上诉才是恰当的程序。
声明表示,“侮辱或威吓法官,和任何企图向法官施加压力的行为,都是对法治和司法诚信的侮辱。”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强烈谴责这些违法行为。
此外,香港律政司也发出声明指,社会人士有权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就法院的裁决或相关事项发表意见,但对法官作出人身攻击及辱骂,会严重损害法院的权威及打击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任何人如不服案件的裁决,应该透过现行制度提出上诉,绝不应该恶言攻击或诋毁法官,否则只会对香港的法治造成损害。”
采写:南都特派香港报道组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