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遭遇“吃差价”?深圳有中介机构承诺:“吃差价”赔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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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1-06 23:51

南都讯 见习记者王鹏钧 “阻止买卖双方见面,另签合同抬高售卖价格”、“以公司名义买下卖家报价低于市场价的房子,然后加价销售”、“与卖家约定底价,售卖时超出底价部分与卖家协议分成”……在二手房市场上,房屋中介人员吃差价现象屡见不鲜,也屡屡为人诟病。

近日,房屋中介机构乐有家召开“新时代·新市场·新选择——‘杜绝差价,十倍赔偿’真服务真保障升级发布会”,在发布会上,乐有家相关负责人承诺,自即日起,经乐有家成交的二手商品房买卖及租赁单,杜绝差价,不收取乐有家门店公示收费标准以外的租金、交易服务费、贷款服务费,否则乐有家十倍返还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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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有家营销副总裁郭凤敏介绍,房屋交易被吃差价的情况,在市场上屡见不鲜。一份市场发布的《房产中介诚信大调查》报告显示,在接受过房产中介服务的购房者中,26.2%认为自己被“吃差价了”。而百度搜索“吃差价”,相关搜索结果超2000万条,其中70%的信息都是在说自己买房/卖房/租房时遭遇到了吃差价。

所谓吃差价,即买家所指出的购房款,高于卖家实际收取的购房款,买卖双方所支付的佣金、交易服务费、贷款服务费等费用超出规定的收费标准。通常,实现“吃差价”有多种形式,最常见例如阻止买家与卖家见面,从而操作房屋出售价格上的不对等,攫取其中的差价部分,还有如发现某挂牌出售的房产报价远低于市场均价,即以公司名义出手接下该房源,后续抬价售出,攫取其中差价。

郭凤敏指出,因为吃差价现象,损害了买卖双方利益,不仅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行业也往往被扣上“黑中介”的污名。因而乐有家决定在原有的“双倍赔偿”基础之上,升级为“十倍赔偿”,对于确认的“差价”,乐有家将以十倍返还。

为此,郭凤敏表示公司制定了八大措施来杜绝吃差价,包括“三方合同,人工+AI审核,杜绝ABC单及超佣”、”为员工提供高薪”、“对公账户收款,严格监管款项”、“大众监督,举证有奖等”。

编辑: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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