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公告,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等六种物质被认定同时拥有食品和中药材双重身份,并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1月6日,国家卫健委和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的公告做出了这一认定。
这不是国家第一次发布这类物质的名单。实际上,目前已有百种物质被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中(以下简称“食药物质”),其中包括:山药、山楂、木瓜、胖大海、阿胶、人参等。
6种新增食药物质明确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
两部委发布的公告称,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征求意见,现将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等6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
现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国家卫健委在官网解读称,食品中添加上述食药物质,其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南都记者关注到,此次新增的6种食药物质被明确规定为“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
据了解,上述物质在《中国药典》(2015年版)中均有收载,且我国传统将此6种物质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食用,当归在美国、欧盟、日本也被作为香辛料食用。
目前已有百种物品被纳入食药物质
何为食药物质?据了解,在我国传统中医实践和饮食文化中,一些物质既列入国家中药材标准,又具有相当长食用历史,或是作为食材,至今民间仍在广泛食用的,即为食药物质。
现行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征求意见稿)》中(下称《目录》),包括此次新增的6种食药物质在内,已有100种物质被纳入食药物质,其中较为常见的有山药、山楂、木瓜、胖大海、阿胶、人参等。国家卫健委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进展适时增加或删减。
值得注意的是,《目录》中对部分食药物质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做了详细规定。
例如,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的人参才可作为食药物质,且食用量每天不得大于3克,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再比如,目录中的夏枯草仅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量≤9克/天。
采写:实习生马铭隆 南都记者吴斌 发自北京
编辑: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