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难破疑案3月办结,留置第一案披露:被查官员称被留置是解脱

南方都市报APP • 察时局
原创2020-01-12 23:18

曾经三年难破的贪腐悬案,在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3个多月后由法院宣判。监察体制改革正是其中的关键。

1月12日晚,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联合摄制的五集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开播。《国家监察》披露了留置第一案: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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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押出去的钱,基本上就打水漂了。”

郭海,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据介绍,郭海担任山煤集团一把手期间,盲目追求销售业绩,主导集团下属公司与“德正系”公司合作开展有色金属贸易,却没有对“德正系”公司进行全面资信调查,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也都只是走个过场。

而“德正系”其实是借贸易的名义,进行金融诈骗。2014年,“德正系”公司资金链断裂崩盘,山煤集团损失高达43亿多元。“我们押出去的钱,基本上就打水漂了。”郭海担回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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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停滞

事实上,早在2014年,多个部门就对郭海开始了调查。但近3年停滞不前,风言风语在山西坊间流传。

据介绍,当时,多个部门对这一案件展开了调查。公安机关从金融诈骗的角度调查,省国资委纪委、省检察院则对郭海涉嫌失职渎职问题开展调查。

《国家监察》专题片显示,“曾经有涉案人员在先后配合几个部门调查之后,对这种重复调查感到不解。”

就这一问题,时任山西省国资委纪委郭海案调查组组长苏振江回忆,跟我们讲,郭海的事情,公安局的来了,现在是省检察院的人在,你们纪委的也来查,你们是怎么回事?当时大家都知道是查同一个事儿,但是互相都保密,都不通气,都是各自为政。

更令人费解的是,事发后不久,郭海就被免除了职务,但此后很长时间并没有被采取其他任何措施,“有后台”、“平安着陆”等小道消息开始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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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头办理、各管一段

事实上,并没有什么后台在包庇郭海。

当时省国资委纪委已经认定郭海严重违纪,对他作出开除党籍处分;省检察院也对涉嫌违法的问题做了前期调查,一些证据指向郭海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但按当时法律规定,国企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罪不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

山西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马少飞解释了当时面临的问题。监改前的法律规定,国有企业人员失职(渎职)罪,当时的管辖权限是在公安机关,不在检察机关,所以检察机关无权,也无法对郭海涉嫌失职渎职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就陷入了一个瓶颈。

虽然这个罪名管辖权在公安机关,但事实上,公安机关经常办理的是经济、刑事犯罪案件,职务犯罪类案件办得很少,这在全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当时公安机关的侦查重点,主要放在“德正系”公司如何诈骗上。

事实上,郭海案遭遇的尴尬,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据介绍,监察体制改革之前,涉及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多头办理、各管一段,没有充分实现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导致谁都管却谁都没管住、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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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机

2017年1月19日,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2017年3月21日被山西省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这个案件,正是因为改革迎来了转机。

山西省纪委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张晓东表示,监委成立以后,有了这个集中统一的领导,然后定位精准,力量统一起来,才能出现了监改之前跟监改之后,有不同的效果。

《国家监察》专题片提到,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开始后,省纪委监委迅速对郭海采取了留置措施。对于郭海本人来说,这三年其实也不好过,一直让他提心吊胆的另一只靴子,终于落下来了。

在山西省委指挥下,省纪委监委违纪违法一起查,迅速查清了郭海违纪违法和涉嫌失职渎职罪的情况。郭海还主动交代了受贿1600多万元的情节,其中就包括和“德正系”合作中收受对方价值300多万元的贵重礼品,例如名画、卡地亚手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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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纪委监委直接办理,这样的话就克服了过去那种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的这种弊端。所以说,这个案子最后无论是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都很好。” 山西省纪委常委何青说。

据介绍,监察体制改革后,原来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罪名,以及涉及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罪名,一并调整为监委管辖,填补了制度上的漏洞,使这种“九龙治水”产生的监督空白、死角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据介绍,从2017年3月21日对郭海采取留置措施,到7月15日法院判决郭海13年有期徒刑,仅3个多月时间,就办结了这起拖了3年的积案。

文/宋承翰 马铭隆

编辑:潘珊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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