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春运,不少人会选择坐长途大巴返乡。通常而言,高速公路沿线会设置服务区,供乘客和司机停留休息。然而,一些长途大巴却不在正规高速服务区停靠,而是将乘客带到不正规的服务场所,甚至强迫乘客消费。
近日,央视曝光了沪昆高速公路沿线贵州铜仁、湖南湘潭、江西上饶境内客车司机伙同黑店经营者“宰客”乱象。
南都记者查阅各地政府官网留言板和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亦发现,不少人曾有乘车时被客车司机绕路,送至环境脏乱差、物价过高的“黑服务区”的经历。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交通部门曾通报,一个“黑服务区”用高音喇叭反复“劝导”旅客用餐。
1月12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警示通报,要求遏制客车司机伙同“黑店”经营者“宰客”乱象,切实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通报指出,对伙同饭店经营者“宰客”、收受回扣的司机,及时停班,开展专题警示培训;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调离客运驾驶岗位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多地曾现“黑服务区”
5元一碗热水,上个厕所要2元,找个座位休息要付20元茶位费,空调房是有上百床位的大通铺……
1月11日晚,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沪昆高速公路沿线贵州铜仁、湖南湘潭、江西上饶境内客车司机伙同黑店经营者“宰客”乱象。据报道,从贵州到浙江一路上有不少于50家这样的“服务区”,一名司机透露说,这类“服务区”一年能挣几千万。
实际上,“黑服务区”乱象存在已久。南都记者查阅各地政府官网留言板和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发现,不少人曾遭遇客车司机绕路到“黑服务区”且被强迫消费的事情。
“都停在一些偏僻的‘小服务区’,一瓶一块钱的矿泉水,在那种服务区能卖到五块,更甚者卖到十块。一份快餐,最少二十,量又少,带一个荤菜就直接四十。”
这是一则于2018年1月17日发布在中国政府网的留言。据这名网友所说,他长期在外打工,有时候回家买不到火车票,只好坐长途大巴车。然而他却发现,司机宁可下高速路绕路去“小服务区”,也不愿去高速路上的正规服务区。在“小服务区”里,他遭遇了上述的“宰客”之痛。
2018年7月,一名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发帖称,他坐了一辆河南始发的大巴车回东莞,凌晨两点停车休息的时候,司机将大巴停到了一个“环境恶劣”的服务区。据其所说,在这个“服务区”里,“卖的东西很不合理,两小瓶可口可乐要二十不说,打开水也要交五块钱,不交钱不给开水,一小瓶矿泉水都要五块,给手机充五分钟电要十块。”
开设地点偏僻、脏乱差、物价普遍过高.....这些是举报者所描述的“黑服务区”的共同点。
此外,据各地交通部官网消息及媒体报道,近年来在吕梁高速、京港澳高速、溧马高速、西湟高速等地都曾出现“黑服务区”。
据扬州市江都区交通部官网消息,2017年8月,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交通部门根据举报线索,对京沪高速公路真武收费站附近一家“黑服务区”依法进行整治。
经调查,江都真武收费站附近,确实存在长途客运大巴聚集的情况,并且带动了配套的“服务消费”。据悉,该“黑服务区”存在用高音喇叭反复“劝导”旅客用餐和欺诈、旅客消费、强制购买手机的行为,另外,超市的商品均没有明码标价。
客车司机为收取小费绕路
据央视报道,司机带客到这类“黑服务区”,会获得至少两三百元的小费,这是业内公开的秘密。
2017年4月,两个位于大庆-广州高速路东西两侧的“黑服务区”被媒体曝光。客车司机将乘客送至“黑服务区”后,便能免费就餐。一位多次到此地的客车司机坦言,每次将乘客带到后都能得到100元的小费。
位于京沪高速大桥下,距离正规服务区5公里处也曾隐藏着一个“黑服务区”。2019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发现,该“黑服务区”存在给司机小费和免费供餐的行为,已涉嫌不正当经营。据大巴车司机所说,将乘客带到此地,司机不但能免费吃饭,还会收到小费。
2019年9月,一名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发帖称,在安徽滁州段高速路段出口处存在“黑服务区”。据其表示,“客车进去有几十块钱的小费,客车驾驶员吃饭免费”,而乘客所需消费的东西却“贵的离谱”,“一桶方便面在10元到15元之间,自己带的方便面用他们的开水还另外收费三元”。
客车司机绕路至“黑服务区”收取小费的行为虽然得一时之利,却违反了相关条例规定。
《道路运输条例》第69条规定,运营车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71条则明确规定,客运经营者在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结果记录到《道路运输证》上,并抄告作出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1月14日,南都记者查询扬州市江都区交通局官网发现,2019年6月6日、6月4日、5月28日、5月9日、4月15日共计有5班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客运班车,分别被处罚了1000元。
交通部办公厅印发警示通报
客车司机伙同“黑服务区”的乱象再被曝光后,1月12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警示通报,要求各地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此类乱象再次发生,切实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通报指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和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的客运车辆所属经营者逐车梳理中途停靠地点,原则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靠,尽量避免到高速公路以外地点就餐、停车休息。对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的客运班车,要督促经营者落实要求申请开展接驳运输,减少中途停车时间。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运营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监督管理,遵守职业操守。
通报要求,对伙同饭店经营者“宰客”、收受回扣的司机,及时停班,开展专题警示培训;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调离客运驾驶岗位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通报还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立即组织摸排辖区内各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为长途客车旅客提供就餐、临时休息的场所,汇总形成本省(区、市)场所台账。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对其经营资质、安全、卫生、消防条件和价格行为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为旅客提供优质、价格合理的餐食,确保环境安全。
连日来,针对媒体报道的长途客车“宰客”等乱象,黔湘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开展了调查工作。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表示,将从严查处“宰客”事件中涉及交通运输部门的失职失责行为,下一步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并进行全面摸排,坚决查处类似非法服务场所。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自1月12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运输服务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省公安厅交管局派出专项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明察暗访,严厉打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部署,1月11日23时起,沪昆高速公路江西境内沿线7个设区市运管机构,组织运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沪昆高速公路沿线出口5公里范围内长途客车停靠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12日起,全省运管机构全面排查沪昆、大广、福银、济广等高速公路沿线出口附近是否存在长途班车违规停靠情况,坚决做到排查全覆盖、情况全掌握。
采写:南都记者 封聪颖
编辑:张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