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梁艳燕 近日,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在官网公布2020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荔湾区将分两批安排学位,满足“两个五”条件可优先统筹安排学位。
根据荔湾区积分入学方案,分两批安排学位。第一批为在荔湾区连续稳定居住(即购房或租赁)并在该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5年、在该区劳动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的来穗人员(申请初中学位的,其随迁子女须具有荔湾区小学学籍),其适龄子女优先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第二批是不符合第一批条件的来穗人员,按当年积分入学招生人数、积分高低顺序统筹安排公办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位。
区教育局根据招收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和政府实行补贴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分片(即以珠江为界分南北两片,其中,原荔湾地区与大坦沙岛为北片,原芳村地区为南片)安排学位,并按照来穗人员积分计算结果以及申请人的入学志愿进行电脑派位。优先招收第一批公示名单的随迁子女;招收完第一批公示名单的随迁子女后,根据当年招生人数招收第二批公示名单随迁子女。
申请人按照积分入学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录取结果,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积分制入学资格。同时,随迁子女须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该申请人本年度参与积分申请所获得的积分自动失效。
编辑:任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