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后改判无罪张志超身体不适入院检查!称刚学会用手机压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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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1-17 16:05

近日,山东省高级法院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进行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王广超无罪,遭羁押近15年的张志超被当庭释放。1月16日下午,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告诉南都记者,张志超因身体不适,正在医院接受检查。

1月17日,张志超的辩护人、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逊向南都记者证实此事。据其介绍,1月13日宣判之后张志超曾出现不适,医护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后并未发现大碍。“当时说是电解质紊乱,可能和他心情太过激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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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逊提供的其与张志超16日晚的聊天记录显示,张志超发语音消息称,自己“刚学会(用手机),还有人在旁边教我。”“一直还没反应过来,还没接上您(李逊)的话。” 张志超还说,“最近采访挺多的,一直在重复以前的事情,感觉压力挺大的。” 

张志超还称,希望近日能和李逊见面,“我现在挺崇拜你的,留着一个本子想让你给我签一个名。”对此,李逊告诉南都记者,预计春节过后和张志超会面。“让张志超来一下北京,商量一下国家赔偿的事情,还有当面感谢一下各方面帮助的教授。”

南都此前报道,2005年2月,时年不满16岁的山东中学生张志超被认为在教学楼洗刷间强奸并杀死一名同校女生。次年,山东临沂中院以强奸罪判处张志超无期徒刑。他的同学王广超因“包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1年,张志超的母亲开始申诉。据央视新闻报道,张志超表示曾遭遇刑讯逼供。2017年11月,案件被最高法院决定再审。1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院再审宣判,山东高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志超及王广超无罪。宣判后,张志超被当庭释放。审判长告知张志超、王广超可以向做出生效裁决的原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采写:南都记者 吴佳灵

编辑: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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