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检获枪弹拘27岁男子,不能保释!此前截获从美寄港枪械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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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1-18 17:13

继2019年12月接连检获枪械及弹药案件后,香港警方近日再发现一宗真枪案。1月17日,据香港警方通报,警员在沙田一单位内检获一支P80型号半自动手枪、92发子弹,其中47发子弹分别藏在7个弹匣夹中,随时可发射,27岁的维修技工涉嫌“无牌管有器械及弹药”被捕,申请保释遭裁判法官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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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该案的警司杨耀宗介绍,香港警方于本月7日至10日,在土瓜湾一间速递公司检获10件邮包,邮包从美国寄往香港,内藏362粒长枪子弹、150粒短枪9mm子弹、99条引爆电线,枪械零件包括瞄准器、手把等。据悉,被检获的枪械包裹是透过拆件,用邮递方式进入香港境内,目的让侦查困难,之后由几位人士装嵌,再交给极端人士使用。

香港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香港警方于去年12月破获一批枪械及爆炸品案件,随后警方顺藤摸瓜和进行情报分析。1月17日,香港警方认为时机成熟采取行动,于沙田广源邨一单位内拘捕一名27岁男子。香港警方持法庭搜令搜查其住所,找到一支P80型号半自动手枪、92发子弹,其中47 发子弹分别藏在7个弹匣夹中,随时可发射。李桂华说,相信该案件与“勇武”组织有关,目前行动仍在继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拘捕。

同在1月17日,牵涉该案被拘捕的嫌犯于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据港媒报道,被告为27岁陈玉龙,报称任职维修工。他被控于今年1月17日,在沙田广源邨广松楼23楼2311室管有枪械,即一枝手枪、4个手枪子弹匣及92粒子弹,而被告没有持有该等枪械或弹药的管有权牌照。

被告在裁判法院提堂时申请保释,但该案署理主任裁判官高伟雄认为,案件控罪严重及证供强,故拒绝被告保释外出候讯,由于该案牵涉的枪械数目较多,案件押后至5月8日再行审讯。香港警方强调,藏有、使用枪械是相当严重罪行,据香港《火器及弹药条例》,藏有枪械可判处14年监禁。

采写:南都特派香港报道组

编辑: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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