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药协会被没收20余万,民政部:表彰未设评比标准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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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1-20 23:00

南都记者1月20日从民政部获悉,针对去年12月鸿茅药业获评“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引发社会哗然一事,民政部近日对评选机构中国中药协会作出行政处罚,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729万元,并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2019年12月21日,在中国中药协会主办的一场发布会上,鸿茅药业、鸿茅药业副总裁分别荣获“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明星企业”和“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年度人物奖”荣誉称号,消息传出后舆论哗然。 

经民政部调查,2019年3月,中国中药协会与中鸿兴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展《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撰项目,共入编企业29家、入编区域19个。12月21日,中国中药协会召开中国中药创新发展论坛暨《报告》发布会。 

此次活动中,共收取费用84.9万元,支出64.171万元,违法所得20.729万元。 

调查反映,此次表彰未设评比标准和评选程序,仅根据《报告》中载明的相关企业情况,由中鸿兴公司提出获奖名单,以中国中药协会名义颁发了获奖证书和牌匾。 

2019年12月26日,中国中药协会在其网站向公众发布致歉函,宣布撤销本次表彰,收回颁发的所有荣誉证书和牌匾。 

通告强调,近年来,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收费的案件频发,民政部已对多个存在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各社会组织应当引以为戒。 

民政部提醒,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必须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时“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违法违规开展活动收费牟利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切实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民政部在通告强调。 

南都记者胡明山 发自北京

编辑:林嘉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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