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航免收机票退票费,此前已退票且收费可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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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1-24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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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张艳丽 按照民航局1月23日发布《民航机票免收退票费》的相关要求,深圳航空对相关客票退票规则补充说明。

退票规定

2020年1月24日0时前购买的2020年1月24日(含)之后开始旅行的479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涉及深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ZH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在客票有效期内,均可至原购票地办理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补退规定 

在2020年1月24日之前已办理退票,且收取退票费的,如符合以下条件,可至原购票地办理补退: 

1、湖北航线(武汉、襄阳、宜昌)的直飞、经停或中转航班:旅行日期在2020年1月1日(含)之后的479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涉及深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ZH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2、其它航线:旅行日期在2020年1月20日(含)之后的479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涉及深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ZH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深航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深圳航空关于1月24日-2月10日涉及武汉航班调整及湖北相关机票特殊处理规定的通知》仍然有效。

另外,自2020年1月24日0时起,此前购买春秋航空机票的旅客申请退票的,春秋航空免费办理退票,不收任何费用。适用范围包含:2020年1月24日零时前购买,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航班,且退票时间在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

编辑: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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